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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记者 刘红霞报道
“在所有水利建设中,农水是最大的短板。”中国人民大学农业与农村发展学院副院长郑风田指出。据了解,我国农业用水比例64%,远高于北美49%和欧洲38%的占比。这说明我国大部分水资源用在了农业,也说明农业用水的效率低下。
“善治国者必先治水”。古往今来,水利工程建设就是一件不可忽视的“大事”。
长期以来,政府部门更热衷于大江大河的大型水利工程建设,财政投入带有明显倾向性。据统计,改革开放后的30多年来,财政支农资金的60%都用于大江大河的治理和气象事业发展,直接用于农业生产性支出的仅占40%左右,这40%中用于小型农田水利建设的又微乎其微。
这一问题在今年得到了重视。今年出台的“一号文件”和中央工作会议都提出,农田水利建设被提到了需重点建设的第一位。10%的土地出让收益将用于农田水利建设。
7月8日、9日在北京召开的中央水利工作会议再次为水利工程建设打了一剂强心针。
为期2天、被称为有史以来最高规格的水利工作会议,令水利工作目标更加明朗化。此次会议指出,力争通过5年到10年努力,从根本上扭转水利建设明显滞后的局面。到2020年,基本建成防洪抗旱减灾体系、水资源合理配置和高效利用体系、水资源保护和河湖健康保障体系、有利于水利科学发展的体制机制和制度体系。
这部分资金是否会如期用于小农水建设呢?这的确值得怀疑。“出于政绩考核等因素,地方政府‘追求大项目、大工程’这个固有的观念长期存在。农田水利建设往往得不到重视,20多年几乎没有增长。”中投顾问高级研究员贺在华在接受《中国产经新闻》记者采访时。
贺在华表示,这一板块已经成为水利发展的限制性问题,到了不得不大力解决的地步。今后,在农业生产的水利设施建设与大江大河的治理上,我国水利建设应该对资源进行合理配置,突出阶段性重点,扭转地方政府所固有的观念。
要想让政策更好地落实、把钱花到刀刃上,不能没有有效的监管和问责体系。“建立类似于‘菜篮子’市长负责制的‘水袋子’一把手负责机制,并把农田水利设施建设的情况纳入政绩考核体系。”郑风田说。
与此同时,要想把10%的土地出让收益做到物尽其用,还需要中央进一步的统筹。“10%土地出让收益用于当地水利投入存在省际分布不合理,产生‘多的越多,少的越少’的马太效应,不能让最需要的地方得到最多的投入与支持。”农科院农业环境与可持续发展研究所农业减灾研究室主任李茂松在接受《中国产经新闻》记者采访时表示。
据了解,由于省际经济发展水平差异太大,上海、北京、天津、大连等东部省市,土地出让金收益位居全国前列,10%的水利投入对于该地区来说绰绰有余;而真正需要加大水利投入,重点补贴的河南、江西等农业大省,其土地出让金收入排在全国中下游,即使其中的10%资金毫不打折扣地到位,仍不够用。
对此,李茂松建议,首先要摸清东西部在水利建设上的短板、差异、风险在于哪,其次,明确水利建设的主要区域、重点工程以及重点环节,最终由全国一盘棋来统筹部署。不要以省、市、县分别部署,以免出现相互之间不衔接、不配套以及利益冲突等。
郑风田则建议,可以建立土地出让金的中央地方分成制度,比如3:7开或者是2:8开,中央拿小头,但必须要确保这些钱被用于农水建设,以实现目前区域农水建设资金不平衡问题,让农民获得必要的建设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