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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要求加强楼市调控,部分房价涨得过快的二三线城市也将限购。
■当前问题:部分城市房价上涨压力仍然较大,有的城市调控力度有所放松
■国务院:坚持调控方向不动摇、力度不放松,已实施限购的城市要继续执行
综合新华社电
本轮楼市调控已持续一年半有余,有关调控即将放松的声音渐起,甚至少数地方出现停止执行或变相放宽限购措施的苗头。7月12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明确表态:当前房地产市场调控正处于关键时期,必须坚持调控方向不动摇、调控力度不放松,坚定不移地抓好各项政策措施的落实,不断巩固和加强调控效果。已经在43个城市实行的限购政策不仅要继续执行,还要进一步扩大到“房价上涨过快的二三线城市”。
多数城市房价涨幅趋缓
国务院常务会议指出,今年以来,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房地产市场调控的各项政策措施,着力推进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并取得初步成效:
多数城市房价涨幅明显趋缓,部分房价过高城市出现稳中有降态势。
投机投资性购房需求得到有效抑制。据权威部门介绍,43个已实施住房限购的城市中,有33个城市新建商品住房成交面积比去年月均成交面积下降。
保障性住房建设进展总体顺利。截至6月底,全国保障性住房新开工超过500万套,超过全年目标任务的50%。在建保障性住房预计年内建成400万套以上。
部分城市调控放松
尽管调控取得初步成效,但是也要看到,当前存在的两方面主要问题,不可忽视。
从商品房市场来看,当前部分城市房价上涨压力仍然较大,有的城市调控力度有所放松。
另外,由于担心住房成交量下降过快影响经济发展,少数地方有了停止执行或变相放宽住房限购措施的苗头。
调控方向不变、力度不松
坚持调控方向不动摇、调控力度不放松,这是国务院常务会议释放出的明确信号,同样也体现在下一步的工作安排中。为此,还提出具体要求:
从房价控制目标来看,要求各地要从严把握和执行。从今年4月份国务院办公厅组织的专项督查情况来看,房价控制目标与群众期待有较大差距。因此,国务院常务会议明确要求未来要从严把握。
从保障性住房来看,再次强调要完善相关政策措施,加大政府投入和贷款支持力度,确保今年1000万套保障性住房11月底前全部开工建设。
同时,还明确指出,要以对历史和人民负责的态度,切实抓好工程质量安全。建立健全公开透明的分配制度和退出机制,确保保障性住房分配公平公正、管理科学有序。
从遏制不合理住房需求来看,国务院常务会议要求继续严格实施差别化住房信贷、税收政策和住房限购措施,遏制投机投资性购房,合理引导住房需求。
“限购”城市将更多
值得关注的是,限购政策不仅没有松动,而是更加严格。国务院常务会议明确要求,“已实施住房限购措施的城市要继续严格执行相关政策,房价上涨过快的二三线城市也要采取必要的限购措施。”
此外,还要求各地认真落实今年的住房用地供应计划,确保保障性住房用地,加快普通商品住房用地投放。认真执行《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规范住房租赁市场,抑制租金过快上涨。加强市场监测和监管,完善房地产市场信息披露制度。
权威部门官员表示,当前房地产市场总体仍处于僵持和胶着状态,调控正处于关键时期,一方面要继续加大保障房和普通商品住房供应,另一方面要坚定不移抑制不合理需求,保持供求关系基本平衡,促进房价逐步回归到合理水平。
国务院五条措施加强楼市调控
一要严格落实地方政府房地产市场调控和住房保障职责。各地要从严把握和执行房价控制目标,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确定的各项调控政策,房价过高的地区要加大调控力度,着力改善供求关系,促进房价合理回归。
二要完善相关政策措施,加大政府投入和贷款支持力度,确保今年1000万套保障性住房11月底前全部开工建设。要以对历史和人民负责的态度,切实抓好工程质量安全。建立健全公开透明的分配制度和退出机制,确保保障性住房分配公平公正、管理科学有序。
三要继续严格实施差别化住房信贷、税收政策和住房限购措施,遏制投机投资性购房,合理引导住房需求。已实施住房限购措施的城市要继续严格执行相关政策,房价上涨过快的二三线城市也要采取必要的限购措施。
四要认真落实今年的住房用地供应计划,确保保障性住房用地,加快普通商品住房用地投放。认真执行《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五要规范住房租赁市场,抑制租金过快上涨。加强市场监测和监管,完善房地产市场信息披露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