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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红缨
在酷热的乡间小道上趟了半个多钟头,周长富一指小坡上的一处土墙房:“那就是我家。”
这是一处一百多平米的老宅,房梁加上墙院,足足塌落了一半。
31岁的周长富是重庆市江津区李市镇孔目村的村民,他16岁就去了广东打工,近年又在家乡的镇上买了新房。而乡下的这处老宅空居多年久未打理,现在已没法再住人了。
全村8000多口人,有三分之二长年在外打工。村里现在留下的,除了老人、小孩之外,还有撂荒的宅院和田地。
两年半以前,重庆在全市范围内启动地票交易试验,推动这些荒置的土地通过复垦而变为新增城市建设用地。重庆也因此成为全国首个,也是目前为止唯一一座被允许在全市范围内推行这场“新土改”试验的城市。
孔目村正是重庆市地票交易的示范点之一。而在这场土地试验进入第三个年头之时,周长富听到消息,今年重庆将扩大地票交易规模、完善利益分配机制。而民间一直企盼的开放农户个体直接参与地票交易的方式,也将有望进入实施操作。
他的旧宅子,看来有了直接“变现”的希望。
1.地票受益权之争
2008年12月,以地票交易为主体的重庆农村土地交易所挂牌,截至目前,土交所组织成交了194宗地票,价值103.3亿元。成交均价由8.02万每亩,提高到16.7万/亩。
根据重庆地票制度的设计,经验收后的复垦交易指标,作为地票进入设于主城区的重庆农村土地交易所交易。地票的价款,大部分返还指标产出地农村,按2009地票均价每亩9万计,获得近400万左右的资金。
在地票的收益分配链条上,从复垦到最后通过招拍挂落地,有农民,有集体经济组织,有市、区县、乡镇政府,还有政府土地复垦机构等等。而如何在分配中保障相对弱势的农民的利益,这是最受关注的问题,也是对地票制度争议最大的地方。
正因为地票制度以反哺“三农”为出发点,所以如何保障农民的利益成为各界关注的核心。
地票成立之初,重庆农村土地交易所确立的基本原则,是将收益全部返还农村。其确立的原则是,地票的成交价,一部分支付复垦成本,一部分对建设用地上的房屋比照征地的标准给予补偿,还有一部分是支付宅基地复垦农民购房补贴。如有结余,再由区县政府建立耕地保护基金。
区县政府被允许在此框架下制定具体的实施办法。如江津区国土局2010年6月21日制定的分配文件明确,将地票交易获取的纯收益80%用于复垦的农民,其余20%用于全区耕地保护和统筹农民社会养老保险。
这是重庆各区县中给予农民比例较高的分配办法。但有观察者认为,农民获得的补偿总体还是过低。
国土资源部规划司司长董祚继在对重庆市地票交易改革进行调研之后,在其撰写的报告中说,“目前地票收益用于被拆迁农户的比例偏低,农民直接拿到的大约只相当于当前征地补偿的水平。”
他以10万元每亩的地票为例:已分配地票收益的40%(4万元)直接用于
被拆迁农户的房屋补偿和购房补助,30%用于集体经济组织补偿和复垦,30%作为提取的耕地保护基金和土地整治资金留存在区县政府管理使用。
董祚继认为,耕地保护基金和土地整治资金主要应通过政府财政渠道解决,而不宜通过地票收益进行筹集;地票增值的主要部分也应返还农民。
2010年9月26日,重庆市国土局出台《关于规范地票价款使用促进农村集团建设用地复垦的指导意见》(渝国土房管384号文),对地票的分成作了较为清晰的界定。
此384号文将地票分为基准价款和增值价款。基准价格的设定,充分考虑了农村建设用地复垦成本、房屋和地上构(附)着物补偿、土地使用权补偿、农户购房补助、农村建设用地用途转化补偿等因素;增值收益,则是指交易完成扣除成本后的利润。
这个分配办法规定,基准价格扣除成本后,由农户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按85:15比例进行收益分配,其中农户所得每亩不低于9.6万元、集体经济组织每亩所得1.7万元。
地票成交后,价款高于基准价格部分的价款,仍按85:15的比例再次分配给农民和集体经济组织。
“基层价是个保护价,保护价会随着价格走势调高。”重庆市农村土地交易所执行总裁黄茂军说。
这个办法在市内各个区县引起了很大的反响,政府各界对此态度不一。某区国土局官员说,384号文意味着地票的收益几乎都给了农民,而对复垦费用也作了界定为1.2万每亩左右,复垦工作几乎没有利润,这会影响到很多供地的积极性。
江津区国土局官员周思恒表示,在市局384号文件下发后,区国土部门对分配办法进行调整讨论了几个月,还未定稿,“要考虑的细节太多”。
不过他表示,农民利益确实应该是首要考虑的。
2.农户有望直接上市交易土地
据重庆市国土局向本报记者透露,目前,地票制度的一个新改革正在酝酿中,将允许个体农户零星复垦自己的宅基地,然后到农村土地交易所进行交易。
记者了解到,重庆在第二次全国土地大调查后,将对农民及集体的土地进行确权颁证。
“农民怎么卖、什么价位卖、卖多少,下一步可以由他们自己选择。”一位市国土局官员称。
重庆“新土改”酝酿大动作:让农民自主买卖地票
重庆市农村土地交易所的官员表示,目前在制度安排上,都已经考虑到了今后推出个体交易的情况。
在权属清晰的情况下,农民如果要卖地票,可以在农村土地交易所开一个保证金账户,就像股票一样,将手中的地票卖掉,就有资金到账。
目前,农民复垦补偿的价格,基本上由地方政府单方面规定,而农民在此过程中基本缺乏谈判权。而制度研究者已公认,维护土地交易中农民权益的最好方式,是赋予其零星复垦、直接参与地票交易的权利。
尽管在农村土地交易所的交易规则中,农民个体早是被允许参与指标的交易的,但过去均认为,这只能在理论上可行。因为地票交易是以“宗”为单位,每宗在100亩以上,这种门槛很难为单个农户所接受。
此外,每一宗地的来源也非常复杂,有的可能是荒地复垦而成,也可能是宅基地,涉及农民拆迁安置,成本不等,也难以与单个农户的地块相对应。
因此,目前的地票交易主体多为区县政府下的土地整理中心。在《重庆市农村土地交易所管理办法》中,它是唯一土地复垦方,事实上垄断了地票的供给。
“这种制度设计使土地整理中心对农户和农村经济组织的补偿占有强势地位,而农民可独立交易后,有望改变这一局面。”当地一位学者表示。
不过,一家基层政府土地整理中心的负责人担心,复垦涉及很多规划、技术、测量方面的程序和手续,放开之后个体农户能否操作得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