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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大监管力度 上半年十位“不尽职”保代受处罚

发布时间:2011年07月25日 07:36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中国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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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统计显示,今年上半年,中国证监会已对10位保荐代表人采取了监管谈话或予以警示的措施。半年时间处罚人数达到2004年保荐制度实施以来被罚数量的20%,表明监管部门对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的监管力度在持续加大。

  保代未尽勤勉尽责义务

  根据证监会公布的资料,被处罚的10位保荐代表人都存在未尽到勤勉尽责的核查义务或核查不充分的问题。

  例如,华泰联合证券保荐代表人谷建华、杜卫民在4月8日被证监会监管谈话,成为今年第一批挨罚的保荐代表人。这两位保荐代表人在保荐福建腾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IPO项目中,对发行人董事的诚信和处罚情况,未尽到勤勉尽责的核查义务,所推荐的该项目申请不符合法定证券发行条件。

  另外8位保荐代表人则集中在6月份被证监会予以警示。其中,中国建银投资证券保荐代表人李光增、赵渊在保荐宁波建工股份有限公司IPO申请过程中,存在对发行人控股股东的子公司涉及诉讼事项核查不充分的问题。证监会于6月13日决定对李光增、赵渊予以警示。

  同一天,证监会对中信证券保荐代表人文富胜、牛振松予以警示。他们在保荐九牧王股份有限公司IPO申请的过程中,存在两大问题:一是发行人控股子公司未按照设立批复时的要求和公司章程的约定,实现产品100%外销,但保荐代表人仅依据外经贸局的证明,即认定上述情形不违反相关规定,而未按照对外商投资企业的基本核查程序,通过走访海关等相关部门,充分了解发行人合规经营情况;二是对发行人的销售情况调查不充分,对发行人不同加盟商的具体数据以及战略加盟商的市场定位、双方权利义务约定等事项不熟悉、不了解。

  同时,被证监会予以警示的还有海通证券保荐代表人相文燕、苏海燕。这两位保荐代表人在保荐上海现代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增发申请过程中,存在对发行人有关财务会计问题未进行审慎核查和独立判断的问题,其尽职推荐工作不充分、不及时。

  此后,证监会又对中国建银投资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保荐代表人冒友华、王韬予以警示。因为冒友华、王韬在保荐深圳市海普瑞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项目中,对发行人取得美国食品与药品管理局认证等事项的尽职调查没有勤勉尽责。

  加大监管力度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保荐机构、保荐代表人、保荐业务负责人和内核负责人违反该办法,未诚实守信、勤勉尽责地履行相关义务的,中国证监会责令改正,并对其采取监管谈话、重点关注、责令进行业务学习、出具警示函、责令公开说明、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等监管措施;依法应给予行政处罚的,依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罚;情节严重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证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表示,将充分发挥社会监督功能,加强保荐监管。在“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下,将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的执业情况对社会公众公开,有利于通过市场监督提高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的执业透明度,从而提高监管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