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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放宽保障房申请门槛 有房户也能申请廉租房

发布时间:2011年07月28日 11:01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荆楚网-楚天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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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楚天都市报讯 (记者苏永华 实习生胡大喜)昨从武汉房管局获悉,今年武汉市保障性住房申请条件再度放宽:人均月可支配收入600元以下、人均住房面积8平方米以下,即可申请廉租住房配房租赁。

  目前,武汉市保障性住房分为租金补贴、配房租赁、经济适用住房三类。按最新规定,申请标准有所不同。

  租金补贴:具有本市城镇常住户口,家庭人均月可支配收入600元(含)以下,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12平方米(含)以下。配房租赁:具有本市城镇常住户口,家庭人均月可支配收入600元(含)以下,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8平方米(含)以下。经济适用住房:具有本市城镇常住户口,家庭人均月可支配收入824元以下,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16平方米以下。

  按现行政策,租金补贴按现有住房面积补贴到人均住房面积13平方米,低保家庭每月每平方米补贴10元,其他家庭每月每平方米补贴7元。无房的一家三口,低保家庭一月可补贴390元,其他家庭可补贴273元。有关问题,市民可向各区房管局咨询。

  武汉市房管局保障处负责人介绍,新的保障性住房申请条件,最大的变化是调低了配房租赁的申请门槛。此前,只有满足条件的无房户才能申请配房租赁。现在只要满足条件,无论是否有房,都可申请。

  据悉,保障性住房申请条件根据武汉市人均收入、住房条件变化,每年调整一次。总体来看,申请门槛不断降低,越来越多的家庭被纳入保障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