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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社保与物价联动 涨幅须超低收入价格指数

发布时间:2011年08月01日 12:08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中国广播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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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中国之声《央广新闻》报道,上海市7月21日公布了关于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调整的最新方案,于今天(1日)起正式施行。该方案提出救助标准与物价上涨联动,而且“涨幅”必须高于城镇低收入居民基本生活费用价格指数。

  上海调整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主要原因还是由于今年二季度上海市物价涨幅较高,上海市委、市政府决定,对全市国家重点优抚对象、城乡低保对象、农村五保对象实施临时价格补贴。上海在现有保障标准调整、粮油帮困补助等措施的基础上,完善了临时价格补贴政策。

  补贴标准为每人100元,并于7月底全部发放完毕。对城镇特困人员实行实物补助,每人每月发放20斤大米、1斤食糖和1斤食用油。而对于保障标准调整,也提出在调整国家重点优抚对象的抚恤补助标准、城乡低保对象的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农村五保供养对象的供养标准、失业保险金标准时,调整幅度必须高于上年上海市城镇低收入居民基本生活费用价格指数涨幅。

  该方案涉及到人群包括国家重点优抚对象约1.5万人、城乡低保对象约41.6万人、农村五保供养对象约3500人和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约12万人,四类人群合计大约55万人将从中受益。

  对于救助标准的调整,市民的看法可以说褒贬不一。有些市民认为这样的政策保住了低收入者的的生活底线,值得称赞;有的市民则认为其他低收入者的权利也应该保障,比如退休工人,希望政府能把范围扩大一些。同时还有部分市民存在着一种担心,就是怕社保水平提高会推动物价继续上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