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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两万台电梯投保率不足一成 电梯责任险缺位

发布时间:2011年08月03日 11:08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沈阳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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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深圳多次上演“电梯惊魂”。

  当社会将关注的焦点对准电梯安全时,却很少有人意识到保险保障在电梯事故中的缺位。那么,一旦在乘坐电梯时发生意外受伤,是否会得到经济补偿?8月2日,记者就电梯险的问题采访了沈城多家财险公司,反馈的信息令人震惊:2万多台电梯投保率不足一成。

  保险:可为电梯事故埋单

  以沈城一家财险公司为例,有三种保险产品可以涵盖此类风险:一是专门投保电梯责任险,被保险的对象是各类客货电梯、液压电梯、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一旦被保险电梯在运行过程中发生意外造成第三者的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依法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合理仲裁费用、诉讼费用以及事故发生后的施救费用将由保险公司承担;二是投保特种设备责任险,电梯属于特种设备,一旦发生事故,保险责任与投保电梯责任险一致;三是在投保公众责任险或物业责任险的同时,附加投保电梯责任险,保险公司根据约定的条款承担相应责任。

  “电梯根据新旧程度、种类、速度的不同,一年的责任险投保费用大致在千元左右,但电梯责任险的投保率却非常低。”

  现状:电梯险投保率较低

  在沈阳的一些电梯公寓和高层住宅小区,记者发现,很多物业公司没有为电梯购买责任保险。物业公司认为,投保电梯责任险,保费应由全体业主出,而收取这部分费用可能比较麻烦。

  电梯责任险缺位的背后,是较为混乱的电梯管理现状。市民王女士就深受其害,去年自己的母亲因电梯事故,被意外困在自家的电梯内2个小时之久,本就有心脏病的老人不得不住院治疗。而后来就医药费问题,电梯厂家、维护单位和物业互相推诿责任,谁也不愿承担责任。

  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物业公司负责人介绍说,以小区电梯为例,沈阳每人每月12元的电梯费多年未变,仅够维持电梯的正常运转,物业自然不愿花钱购买责任保险,业主则更不可能为物业埋单。

  呼吁:电梯险应成强制险

  目前,我国电梯总量已达到160万部,但安装、维保却十分混乱。

  来自沈阳市质监部门的权威数据显示,平时市民乘坐的电梯主要有两种,一种是直梯(垂直升降电梯),另一种是自动扶梯(俗称滚梯)。目前,沈阳市一共有22733部电梯,其中自动扶梯有3283部。

  由于电梯行业内竞争激烈,在运营商对电梯招标时,电梯公司都会尽量“满足”运营商对价格的要求。而在电梯维护方面,电梯运营商大多会选择价格低廉的维保公司,正常七八百元的维护费用,报价却只有二三百元,恶性竞争也为电梯的安全埋下隐患。现在,沈阳已有130余家获得资质的电梯维保单位。

  因此,购买电梯公共责任险势在必行,在电梯事故频发的大背景下,甚至应该归类到强制购买的保险范围内。本报记者 高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