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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财务造假或信息披露不充分,除了会受到行政处罚外,还将面临来自股民的民事赔偿诉讼。钱江摩托和湖南投资就是这样的两家公司。昨天,壹财经维权律师、上海新望闻达律师事务所宋一欣律师表示,他将征集这两家公司的受损股民,符合条件者可与他联系。
钱江摩托(代码000913)全称为浙江钱江摩托股份有限公司,所犯的事为信息披露不充分,该报不报。2009年5月18日上午,浙江温岭市召开市政府常务会议,对钱江摩托迁建有关政策进行讨论和研究,明确了补偿政策标准。当日下午,温岭市政府电话告知钱江摩托,公司的部分厂区将列入城区“退二进三”规划并可享受规定的补偿政策。5月18日和5月19日,温岭当地媒体对市政府常务会议进行了报道。但钱江摩托收到市政府的电话通知及5月18日、19日媒体报道市政府常务会议内容之后,却未按照规定履行披露义务。至2009年9月17日,钱江摩托才发布《关于全资子公司部分厂区搬迁的公告》。2010年3月12日,钱江摩托发布《重大事项公告》,称公司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2011年6月27日,钱江摩托称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
湖南投资(代码000548)全称湖南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所犯的事为财务造假。2010年11月11日,财政部发布公告称,检查发现该公司截至2008年底欠缴以前年度土地交易形成的企业所得税7352万元;未将两个严重亏损的全资子公司纳入报表合并范围,虚增资产823万元,虚增所有者权益323万元等,对该公司处以87000元罚款,对3名主要责任人分别处以2000元罚款。
宋一欣律师表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规定,因虚假陈述受到中国证监会、财政部等行政处罚且权益受损的投资者都可以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民事赔偿诉讼。从即日起,他向权益受损的钱江摩托和湖南投资股民征集诉讼委托代理,以代理其提起对钱江摩托公司或湖南投资公司的证券民事赔偿诉讼。符合起诉条件的钱江摩托投资者是:2009年5月18日至2009年9月16日间买卖过该股票,并持有至2009年9月17日及以后卖出或继续持有,且存在损失者。符合起诉条件的湖南投资投资者是:2005年4月20日至2010年4月24日间买卖过该股票,并持有至2010年4月24日及以后卖出或继续持有,且存在损失者。
拟起诉的钱江摩托或湖南投资投资者应向律师提供身份证复印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东卡复印件、买卖钱江摩托或湖南投资股票的对账单或交割单或成交记录原件(经证券公司营业部盖章)、联系电话及地址邮编。他将免费审查,然后会寄送相关起诉材料要求签章。联系地址:上海市肇嘉浜路366号9C(200031),电话:021-612045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