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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协曝潜规则:千足金并不都那么“纯”

发布时间:2011年08月03日 14:40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cctv.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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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期市消协调查发现,由于金银珠宝饰品销售量的增大,行业规则与一些商家诚信度欠缺和利益最大化索取,在销售中出现质量鱼目混珠,商品名称混乱,以次充好现象,特别是质量等纠纷变得越来越复杂。

  为此,长春市消协发布消费警示称,消费者购买贵金属首饰应首选经营规范大型商尝规模较大的珠宝行。并且应注意了解、选择各服务商对所售商品服务保障能力情况。

  同时要注意查验金饰“身份证”。钟萍介绍说,鉴定证书就是珠宝的“身份证”。通常情况下,所售黄金珠宝饰品都应经过严格检测。与其相对应的鉴定证书,都应标有饰品名称、品质级别、颜色、净度、质量等项目。

  同时,在购买时应向商家索要宝石鉴定证书或钻石分级证书,以保护自己的权益。但也应注意核实鉴定证书真伪。并注意查看金银饰品应具有标识印记。金银饰品印记应当包括材料名称(黄金、K金、铂金、白银和钯金)、含金(银、铂)量,印记应当由生产者打印在金银饰品上。金银饰品的其他标识物可以是一个或者数个,其他标识物的内容应当包括金银饰品的名称、材料名称、含金(银、铂)量、生产者名称、地址、产品标准编号;按重量销售的金银饰品还应当包括重量。消费者在购买金银饰品时,一定要看清标识,如果没有标识的金银饰品,消费者要谨慎购买。

  另外,消费者在购买时应仔细检查钻石镶嵌是否牢固、金饰品是否存在工艺、沙眼等问题,核实销售员口述的产品质量指标应与票据书面标注一致,票据的饰品名称必须与标签上标注的一致,而且最好在购买时能对所购金饰品当场过秤。另外,佩戴时要避免接触外力,经常应对饰品进行检查。最后,消费者购买金银珠宝时千万不要忘记向商家索要有效购物凭证,同时要注意保存相关商品有关凭证。

  而对于商家,消协也建议,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是每个生产商和销售商应尽的义务。《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八条规定:“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同时《消法》也规定:经营者应履行告知真实情况义务。“金饰市场的一些"行业惯例"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是对消费者利益的侵害。”钟萍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