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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地下融资”必须严加整治,但严厉打击多年,效果平平,相反日趋严重、活跃,这说明仅用行政手段打击,不能根治。整治“地下融资”需综合运用政治、经济、法律等手段
最近一个朋友给我一个“赚钱机会”:他正为一家大型房地产企业融资,给我100万元放款额度,为期1年,年利率1毛5。条件颇有诱惑力,但我谢绝。不要说我没那么多闲钱,就算有也不敢冒此高风险。此事让我感到:当前“地下融资”异常活跃,连我这样的人都碰到了“机会”。
近来我又发现,手机经常收到“小额贷款50万以内,无须担保”的短信,有时一天两条。
当前“地下融资”有四个新特点
“地下融资”非法,企业或个人自行集资、吸收存款、拆借资金,手续简便、无须担保,利率则很高,一般较同期银行利率高4倍以上。“地下融资”正有不断蔓延之势,近期江浙地区尤为活跃。据观察,它的活跃度主要取决于资本市场供求、央行货币政策等,比如2009年国家实行适度宽松货币政策时,“地下融资”问题就不明显。但今年以来,由于央行连续上调存款准备金率,紧缩银根,尤其对房地产业实施严格的贷款政策,结果正规渠道的资金供给出现缺口,地下融资“趁势而起”。
当前“地下融资”呈现四个新特点:1.利率不断攀高,月息6分、8分算是“正常”,高的已达月息2毛,但仍不是“顶峰”;2.融资额度越来越大,已不是几百万,而是几千万、几亿;3.形成了完整的链条,其上既有中介人,又有操盘手,环环相扣;4.覆盖地域越来越广,前几年还主要在沿海经济发达地区,目前正向中部、西部地区蔓延,参与人数也不断增多。
无一利而有百弊的社会“毒瘤”
合法的民间融资是银行等正规渠道的一种补充,而非法的“地下融资”,无一利而有百弊,会给社会、经济制造诸多风险和混乱,堪称“毒瘤”。它一方面诱发助长为追逐高盈利而冒险的投机行为,而投机者的权益并得不到保障,往往血本无归,最终引发社会不安定;一方面使部分资金流向政府限制发展的行业,甚至非正当行业。它还会严重加剧借贷者的生产、经营成本,使之身陷不能自拔的高利贷泥潭,一旦企业破产倒闭,将殃及诸多职工造成失业。它滋生养育“食利者”,也为诈骗、洗钱等犯罪行为提供了平台。
“地下融资”的成因有极大的复杂性。长期依赖政府投资与出口的经济增长方式,终将导致生产的结构性过剩问题,而与之对应,在低利率下消费结构难以升级,加上投资渠道狭窄,形成流动性过剩。目前,仅温州地区就有4000亿元-5000亿元社会闲散资金,全国数量之巨,则可以想见。追求增值是资本的本性,因此资金总要往高报酬方向流动,哪里利率高,就往那里流。而目前,我国投资渠道不畅,股票市场回报与上市公司绩效不对称,银行储蓄率则抵不上通胀率。另一方面,社会对资金又有广泛需求。近20年来,正规金融机构无法满足中小企业与民营企业的融资需求,眼下一些中央宏观调控下限制发展的产业包括房地产业,更急需解决资金缺口。于是,一面有资金,一面有需求,就构成了“地下融资”的蔓延条件,促使它异常活跃起来。
利率市场化是解决问题的利器
对“地下融资”必须严加整治,但严厉打击多年,效果平平,相反日趋严重、活跃,这说明仅用行政手段打击,不能根治。整治“地下融资”需综合运用政治、经济、法律等手段。
一要积极拓宽民间资金的投资渠道,提高其保值增值能力,以使民间资金的流向规范。这就要求继续规范资本市场,让股票投资者收益与上市公司的绩效相符,以吸纳更多游资,遏止流动性过剩的进一步加剧。要增加货币市场上金融产品的供应,包括在商业银行的同业拆借市场增加新的投融资产品,同时在资本市场中发展债券市场。也要鼓励商业银行推出新的理财产品。
二要拓宽企业正规融资渠道。一方面商业银行要加大对中小企业的服务力度和覆盖面;另一方面要整顿现有民间金融组织,通过信用评估、资产评估,分类处置,该取缔的取缔,符合条件的则积极扶持,使之合法化、规范化,列入政府监管,以为商业银行的补充。对民间信用既应放开,又要有规范和约朿,避免一放就乱。包括建立信用档案、资信评估体系在内,有了完善的制度,才能确保投资者、借贷者的权益。
三要运用市场手段,解决“地下融资”利率奇高的问题。如果民间信用的利率与正规金融机构的利率趋于一致,那么,民间信用就会弱化,“地下融资”也就会失去资金来源,这正是市场的力量。为此应当改革探索,提高金融业的市场化程度。利率市场化是解决“地下融资”的利器。可以探索以贴息等方式,给予民间金融组织支持,努力促成民间利率与正规市场利率趋于一致。
(作者为上海市经济管理干部学院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