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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明康:整肃民间借贷需银行担责

发布时间:2011年08月05日 10:16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中国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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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近日召开的2011年第三次经济金融形势通报分析会上,银监会主席刘明康强调,要高度警惕近期网络借贷、民间借贷和小额贷款公司等领域凸显的风险。这是继国务院副总理王岐山在7月4日中小企业金融服务座谈会上强调,人民银行、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要十分关注民间借贷市场的状况后,银监会再次对民间借贷风险提出警示。

  今年以来,由于银行信贷整体紧缩,中小企业贷款和融资环境不断恶化,民间借贷开始兴旺发达。在一些地方,民间借贷利率最高竟达月息30%。全民放贷愈演愈烈,民间借贷酝酿的风险正在积聚。一旦资金链断裂,给整个社会带来的危害将是灾难性的。近期厦门市连续曝出民间高利贷崩盘大案和江苏启东、泗洪连续出现的几起高利贷资金链断裂事件,已给民间借贷风险敲响了警钟。民间借贷“兴旺”有多种原因,但笔者以为,警惕民间借贷风险,银行要切实担当起应尽的社会责任。

  首先,商业银行要适度提高资金投放规模,尤其是要重点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银行信贷整体紧缩是民间借贷兴盛的重要原因。相关统计数据显示,上半年中国社会融资规模为7.76万亿元,而同期银行新增人民币贷款为4.17万亿元,银行贷款占社会融资规模比例持续降低,而银行外资金已接近全社会融资总量的“半壁江山”。信贷规模紧缩使本就融资渠道不畅的中小企业失血现象更加严重。近段时间,从温州到东莞等沿海一带,中小企业出现倒闭潮的消息不断传出,虽然工信部日前对此说法予以了否认,但北京大学国家发展研究院、阿里巴巴集团近日发布的《小企业经营与融资困境调研报告》显示,小企业生存环境确实并不乐观:半数的小企业是通过民间借贷完成融资,能从银行贷到款的公司只有15%,而金额在100万元以下的贷款基本成为盲区,不受到商业银行的重视。因此,银行业要着力解决资金投向问题,要在信贷资金流向实体经济的基础上,重点向中小企业倾斜。正如刘明康主席在经济金融形势通报分析会上指出的,银行信贷要加强对“三农”、小企业、就业、消费、节能环保、科技创新等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的支持,进一步提高小企业贷款满足率、覆盖率和服务满意率。要让银行信贷资金占领中小企业信贷市场,实现“良币驱逐劣币”,把民间借贷资金从中小企业信贷市场上驱逐出去。

  其次,商业银行要避免介入民间借贷领域。民间借贷市场的暴利,不仅吸引民间各路资金进入,即使是正规的金融机构,例如保险机构、小额贷款公司、担保公司,甚至是一些银行资金,也绕道进入民间借贷市场,变相发放高利贷。在一些地方的民间借贷市场上,金融系统流出的资金占到一半以上。虽然流出的大部分资金是存款人将资金取出用于放高利贷,但也有部分属于银行监管不严,银行内部人员依靠自身优势从银行套出资金,直接或交给第三方放贷,收取高息。更有担保公司将银行储蓄整体打包,再高息借贷给第三方企业。银行资金变相进入民间借贷市场,起到的是助纣为虐的作用,放大了市场风险。对此,商业银行应严格按照“三个办法一个指引”相关规定,严格监管信贷资金流向,防止信贷资金进入民间借贷领域。

  当然,整肃民间借贷乱象需多管齐下,如缩小银行贷款与民间借贷的利率差以及银行表内外产品的收益差,从而抑制民间借贷向虚拟经济渗透。地方政府和监管部门要严肃整顿金融秩序,严厉打击高利贷蔓延滋生,加大对小额贷款公司、担保公司的金融监管,以及实现民间借贷的阳光化等。但作为商业银行,应首先担当起社会责任,从自身做起,弃小利,担大责,共同维护金融市场的稳定,给银行经营创造一个良好的外部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