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视网|中国网络电视台|网站地图 |
客服设为首页 |
财政部昨日发布公告,根据2011年地方政府债券发行安排,财政部决定代理发行2011年黑龙江、江苏、宁波、安徽、湖北、湖南省(市)地方政府债券(四期),实际发行面值为220亿元。
根据财政部公告,本期债券中,黑龙江、江苏、宁波、安徽、湖北、湖南省(市)额度分别为35亿元、45亿元、7亿元、45亿元、43亿元、45亿元。各省(市)额度以2011年地方政府债券(四期)名称合并发行、合并托管上市交易。
本期债券期限5年,经投标确定的票面年利率为4.12%,2011年8月9日开始发行并计息,8月11日发行结束,8月15日起在各交易场所以现券买卖和回购的方式上市交易。
本期债券为固定利率附息债,利息按年支付,利息支付日为每年的8月9日(节假日顺延),2016年8月9日偿还本金并支付最后一年利息。本期债券还本付息事宜由财政部代为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