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避开“三年”禁令 快返型保险产品集中登场

发布时间:2011年08月09日 09:24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四川新闻网-成都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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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投入立刻就有回报。这几乎是所有投资者的普遍心理。正是基于大多数消费者希望投资能早日见到收益、落袋为安的消费心理,保险公司近年来频繁推出快速返还型分红险产品,返还年限也越缩越短,从原来的10年、5年、3年开始返还,发展到现在最短的可即交即返还。

  看似投资者获益了,但实则并非如此,还影响到了保险公司的偿付能力。为了规范“快速返还型”产品越返越快的不良局面,今年5月,保监局发文规定“从明年起,返还期不得低于3年,今年内不符合规定的产品都须整改”。

  不过,3个月过去了,成都商报记者昨日却从保险市场了解到,各家寿险公司的快返型分红产品并没有出现停售或者缓销的迹象。相反,为了躲避明年到来的返还“紧箍咒”,从7月份开始,寿险市场出现了新一轮保险公司加快推出快返型保险产品的风潮。据业内人士透露,近一个月来,推出全新快返型产品的保险公司就达到了6家,新增产品数量与往年同期相比至少增加了两倍。

  一月内6家保险公司出手

  “7月份快返产品集中上市的现象比较明显,估计各家公司都想赶在年底之前尽快把产品推上市,避过明年生效的‘3年禁令’。”保险业内人士在接受成都商报记者采访时表示。

  据了解,近一个多月来,相继有包括合众人寿、泰康人寿、阳光人寿、生命人寿等在内的6家保险公司推出了快速返还型的保险产品,首次返还期限从10天到两年不等。

  但值得注意的是,与以往单纯推出快返型分红险产品不同,业内人士透露,“从保险公司新推出的快返型保险产品来看,已出现了转变。”该人士表示,新推的产品不再是单纯的两全分红,而是将分红险和万能险搭配在一起;或者是以年金险的形式出现,但又不是在达到预定年限(比如说60岁以后)开始每年领取,而是在缴费刚满两年之后,就可以部分先领取。保险公司之所以进行这样的操作,一方面满足了投保人快速见效益的心理,另一方面又不会与未来或将实施的新规相抵触。

  快返、慢返收益差别不大

  快速返还型产品给消费者留下了“意外收获”或者“额外收益”的印象,但情况果真如此吗?在采访中成都商报记者了解到,保险公司快返给客户的生存金并非既有收益之外的“额外收益”,这部分费用依然属于保费的一部分,只不过是提前交给客户而已。

  据某寿险公司精算人员介绍,过去的返还型产品很多都是要到六七十岁了才能领取养老金,但近年来快速返还型产品热销,保险公司在竞争压力下,不断提高返还的频率。但事实上,快速返还和到一定年龄后才返还的收益差别并不大,快速返还只是把生存金的给付提前了而已。因此就生存金给付水平而言,什么时候给、每次给多少,并不是最重要的,关键是要看总体给了多少,对应到分红险,就是各种返还方式一共返还的收益有多大。事实上,无论快返还是到期返还,收益率其实跟客户长期定存的收益差不多,只是保险产品多了保障功能和分红收益。

  业内人士称,其实所谓“返还”只是产品包装的一种方式,“羊毛还是出在羊身上”,返还的生存金仍是消费者所交保费的一部分。而且快速返还也会加大保险公司的运作成本,继而消耗保险产品原有的功能和价值。而且快速返还还会加大险企的运作成本,因此越快速返还的产品其保险功能相对越弱,费率则可能越高。从这样的角度来看,选择快速返还型产品与其他慢返型产品并无本质区别,消费者也不会从中获得更多的收益。

  半年过渡期险企已有应对

  从现在起到明年初,还剩下4个月,从各家发的新产品来看,保险公司似乎对新规已有应对之策,就是分红险搭配万能险一起卖,这样就既符合监管层的要求,又满足客户对产品快返的心理需求。

  成都商报记者获悉,现在保险业内已基本达成共识,就是对与规定不符的产品进行修正,停售老产品,研发替代产品,而修正方法主要有两种,一是将原产品的首次给付时间向后调整,二是改为混搭险种或年金保险,已经销售的产品会继续按照老规定给付。

  业内人士认为,现在已可以看出新的快返型保险产品的端倪了,但即使如此,集中推新产品的保险公司依然难逃同质化的竞争。目前已有数家公司推出的新产品就都是以分红险和万能险组合在一起销售,保费自然也不低,在一定程度上能提升保费规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