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视网|中国网络电视台|网站地图
客服设为首页
登录

中国网络电视台 > 经济台 > 财经资讯 >

开展央企分红权激励试点意味着什么

发布时间:2011年08月11日 09:12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中国经济网——《经济日报》


评分
意见反馈 意见反馈 顶 踩 收藏 收藏
channelId 1 1 1

  此次激励试点,国资委试图设计一种更加适合中央企业实际的激励模式,即实行分红权激励而不是股权激励,激励对象是岗位而不是具体员工,选择了业绩增量而不是业绩存量。国资委希望通过在部分央企试点,既建立一种适应高新技术企业和院所转制企业的长效激励机制、调动广大科技人员积极性,又确保改革平稳推进、保持企业和谐发展。

  中央企业分红权激励试点工作日前正式启动,首批试点的两家企业分别为航天恒星和有研稀土。国务院国资委副主任邵宁表示,今后将逐步扩大央企分红权激励的试点范围,待条件成熟后,再适时研究探索股权激励。

  分红权激励旨在推动央企科技创新

  实施股权和分红权激励,是国务院支持中关村建设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的一项重大政策,其中包括央企在中关村示范区的企业。建立鼓励科技创新的政策体系和激励机制,是做强做优中央企业、培育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世界一流企业的制度保证。

  邵宁说,近年来,中央企业改革发展虽取得显著成绩,国有资本的影响力、控制力和竞争力进一步增强,但仍存在管理基础比较薄弱,运行机制不够科学,市场化用人机制尚未建立,分配结构不够合理等问题。

  对此,加快深化中央企业内部体制机制改革,建立长效激励约束机制,进而促进企业可持续发展显得十分迫切和必要。邵宁指出,实施分红权激励政策这一重要举措,对推进中央企业特别是高新技术企业和院所转制企业进一步深化内部改革,对促进技术创新和科技成果产业化意义重大。

  值得注意的是:此次激励试点,国资委试图设计一种更加适合中央企业实际的激励模式,即实行分红权激励而不是股权激励,激励对象是岗位而不是具体员工,选择了业绩增量而不是业绩存量。

  据了解,现阶段在非上市企业实施股权激励,涉及国有股权转让定价、股权分配等敏感问题,以及多年积累的科研成果产权归属问题、激励对象固化后带来的问题等。邵宁表示,让生产要素真正参与分配,拉开合理的收入差距,坚持薪酬水平由市场价位决定,对央企发展尤其是对央企在高新技术产业的发展意义重大。

  分红权激励试点需积极稳妥推进

  针对积极稳妥推进分红权激励试点工作,邵宁强调:

  一是试点企业要结合企业改革发展实际,围绕深化企业内部改革,建立激励约束机制,制订多样性激励方案。

  二是激励方案制订要做到公平、公正、公开。在方案制定前,要加强政策宣传,做好说明解释工作;在方案制订过程中,要规范履行有关程序,及时向职工通报情况;在方案拟定后,要充分听取职工意见和建议,及时公示激励对象、激励水平和考核结果,接受职工群众监督。

  三是激励方案实施中,要严格考核制度,加强考核管理。企业或个人达不到考核要求的,应按有关政策规定取消激励。同时,应抓紧制定分红权激励涉及的方方面面,包括薪酬管理、财务管理、业绩认定、兑现分配、税收政策,以及后续考核管理等一系列问题的相应制度,确保规范运作。

  邵宁表示,实施分红权激励事关中央企业改革发展的全局,事关试点企业转型升级和创新发展,对于促进中央企业又好又快发展,对于培育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世界一流企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只有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扎实做好各方面工作,保证试点工作顺利开展,加快推动中央企业科技创新和科技成果产业化,才能使中央企业逐步走上创新驱动的发展轨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