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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法新解或终结功利婚姻

发布时间:2011年08月15日 11:47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舜网-济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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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谁首付,离婚后房子归谁”、“婚后父母给买的房子,另一方无权分割”……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婚姻法的最新司法解释一公布,立即引发了网络男女的口水仗。不少网友认为新婚姻法是男人的“福音”,保护了在婚姻中处于强势地位的一方,损害了弱者的利益。(8月14日《北京晨报》)□时言平

  当情感和婚姻一旦成为某种交易,势必沾染上功利化的色彩。而这种功利化,一方面是生存高风险时代的献祭,而另一方面则是家庭伦理观念的幻灭。“干得好不如嫁得好”的观念,固然有青春无力向上的无奈,但更重要的是,女性在婚姻日渐市场化的时候,偷懒心理和依赖意识正在蔓延。因此,《婚姻法》最新司法解释,与其说是一种制度规范,倒不如说是一场情感教化,鼓励女性独立,重拾在婚姻家庭中“半边天”的地位。

  在这个时代,从某种意义上而言,物质已经深重地捆绑了人们的婚姻和爱情,绑架了人们的择偶观念。选择情感,婚姻又不得不面临着面包制造的风险,电视剧《裸婚时代》就做了最为生动的诠释;而选择面包,又很容易出现情感的风险,女性为面包而嫁,势必会导致情感及家庭地位的弱势,而情感的不对等造成的失衡,又往往是引发情感危机的根源。

  如果女性理所当然地认为自己是弱者,怀有坐享其成的心理,那么谁来创造婚姻家庭的未来?婚姻生活需要算计,但并不是婚姻主体彼此的算计,而是对婚姻生活共同体未来的算计。唯有女性独立,才能够更好地平衡婚姻生活中的地位、话语。“谁首付,离婚后房子归谁”,能有效避免男性的婚前财产被失败的婚姻掠夺。“谁首付,离婚后房子归谁”。《婚姻法》最新司法解释的出台,或将是对功利婚姻时代的终结,也是对婚姻高风险时代的理念纠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