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视网|中国网络电视台|网站地图
客服设为首页
登录

中国网络电视台 > 经济台 > 财经资讯 >

发改委:民企发展战略新兴产业不得设门槛

发布时间:2011年08月17日 08:04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中国经济网——《证券日报》


评分
意见反馈 意见反馈 顶 踩 收藏 收藏
channelId 1 1 1

  国家发改委15日印发了《关于鼓励和引导民营企业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实施意见》,要求加快清理相关领域的准入条件,引导民间资本设立创业投资和产业投资基金,改进对民营企业的融资服务等,以鼓励和引导民营企业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不得针对民营企业和民间资本在注册资本、投资金额、投资强度、产能规模、土地供应、采购投标等方面设置门槛。

  ◎新兴产业有着与传统产业不同的特点和成长规律,新兴产业有几个特点:一是发展前景好,但是有效需求不足,企业投资市场风险大;二是虽然科技含量高,但是技术还不成熟;三是产业链尚不完善,产业配套有待加强。以上这些特点决定了我们在支持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过程中必须要有思路创新、政策创新和制度创新。要建立起与新兴产业发展相匹配的金融创新体系,特别是符合战略性新兴产业特点和要求的融资体系。因此,鼓励和引导民营企业进入有利于新兴产业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