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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海洋经济综合试验区发展规划》日前通过国务院批复。这是继《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之后,广东又一个上升到国家级战略的区域性规划。作为全国海洋经济发展的三大试点省之一,广东打造“海洋经济强省”的“蓝色引擎”就此启动。
根据《规划》制定的目标,广东省海洋经济将在2015年达到1.5万亿元,占全省GDP总量1/4,基本建成海洋经济强省;到2020年全省实现建设海洋经济强省的战略目标。
《规划》涵盖广东省全部海域及广州、厦门等14市,规划期为2011~2020年,重点是“十二五”时期。为进一步增强海洋经济发展的辐射带动作用,《规划》还将珠江三角洲地区的佛山、肇庆及环珠三角地区的粤北等相邻地区作为联动区。
《规划》与周边多个经济区的交流互动成为广东海洋经济综合试验区的一大亮点。国务院明确要求广东加强与香港和澳门特别行政区、海峡西岸经济区、北部湾地区和海南国际旅游岛的对接合作,努力探索有利于海洋经济科学发展的体制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