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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星航空最后资产被接管 兰世立要谈判

发布时间:2011年08月18日 08:50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21世纪经济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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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孟岩峰

  8月17日,是尚在狱中的东星航空总裁兰世立每月一次的家属探视日。

  8月16日深夜,兰世立的侄女,现任东星集团总裁助理兰剑敏对本报记者称:“今日钟祥市政府客店镇镇长陈忠电话通知,其代表‘黄仙洞管理处’及‘钟祥市处理东星问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告知东星旗下的黄仙洞景区将在8月18日被强行接管。”

  “这是我们最后一个完整的公司。”兰剑敏忧心忡忡,“东星现在唯一的现金来源。”

  鼎盛时期的东星集团,是国内最大民营旅游集团,资产达20亿元,2005年《福布斯》中国富豪榜中,兰世立位列第70位。曾有员工6000多人,涉及酒店、旅游、房产等业务。

  而如今只剩下最后“一根稻草”——一家名为钟祥风景名胜旅游有限公司。

  兰世立的决定

  东星集团给部分媒体记者发去了新闻发布会邀请函,称“将在8月18日下午针对东星在湖北境内资产再次被抢事宜召开新闻发布会”。邮件显示发送时间为8月17日上午11:03,就在四小时之后,事情出现了变化。

  “我今天见到了兰总(兰世立),兰总决定不召开新闻发布会,还是和政府谈判,按照法律程序办理这一事情。”兰剑敏的堂哥兰军称。这是兰世立的决定,就此事和政府谈判。

  曾为东星航代理过案件的律师严义明表示,此次谈判成功的可能性依然不大。“难。”

  “很多和政府打官司的案件最终都很难定论,因为政府会对当地法院影响较大。”严义明表示,“这次景区事件或也与此前东星航破产清算有关。但也要向前追溯造成这一切的原因。”

  有知情人士表示,兰世立在狱中对武汉当地官员似有举报。

  兰家相关人员在8月17日下午赶往钟祥市,与当地相关部门进行谈判。

  钟祥市旅游发展总公司一位职员表示,单位对外就只有一部电话和一部传真机,黄仙洞景区“目前还是东星在经营”。

  一波未平一波又起

  今年5月18日,钟祥旅游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发给东星集团一份通知。通知称:“经营状况严重恶化,加之经营资产被查封执行,已无力履行该合同,致合同目的不能实现。决定解除2003年3月30日与你公司签订的《钟祥旅游开发建设合同书》。”

  这一份通知让东星再次选择上诉。

  “这是单方面解除合同,我们要求赔偿。”兰剑敏表示。在上诉书中,东星将钟祥市旅游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和钟祥市旅游发展总公司列为被告,诉讼请求包括三点:要求继续履行合同,否则赔偿东星对景区的建设投入及经营利润损失共计97871746.98元;同时要求判被告承担擅自解除合同的违约金300万元;由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用。

  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也在2011年7月19日正式受理了东星集团的诉讼。

  “按照法律程序,我们是在三个月内提起诉讼,湖北高法也在7月接受诉讼,即使接管也要在法院判决之后,现在接管不合法。”兰剑敏表示,“此前他们曾让我们停业,给了个没有公章的停业通知,后来又拿走了。”

  2003年3月30日,东星集团与上述钟祥市旅游投资开发有限公司签订了一份《钟祥旅游开发建设合同书》。根据合同约定,由开发公司将钟祥区域内显陵、黄仙洞以及温峡三个旅游景区交由东星经营,开发公司为东星代办土地使用权证的登记手续等;同时,约定东星投入不少于1亿元的资金进行建设,自行经营至2043年3月30日;最后约定,一方违约则应承担投资额3%违约金。

  “我们完成了其中三个景区的建筑等配套设施的建设,对其中两个景区投入经营。但对方也没有把明显陵给我们。”兰剑敏对黄仙洞“被接管”不服,“我们有多个项目的40年经营权,先后投入11亿建设,这样一份通知就回收?”

  此次惹起争议的黄仙洞景区,东星每年要给对方支付30万元门票收入,并以30万为基数,每满三年增加10万元。按照此计算方式,目前应每年缴纳50万元给上述开发公司。

  兰剑敏称,开发公司最初注册资金为6000万元,其中发展总公司应该以实物投入3600万元(占股60%),但其并未将实物投入到开发公司,且目前开发公司从2009年以来,均未参加年检,处于歇业状态。

  按照东星的理解,这两家公司尚处于歇业状态,如何还来争夺尚在营业中的黄仙洞。

  “在鼎盛时期,就是有航空公司那会,我们的黄仙洞甚至达到过每年4000多万的营业额,现在缩水很多,也有400多万。兰总出事后,我们将这个景区的钱全部用来还债了,甚至还贴这个景区有十几万。”兰剑敏表示。

  目前东星与钟祥市尚有1000多万的负债,“这是正常的经营往来,何况我们每年都在还钱。”兰剑敏表示,“按照资产情况,我们是不会欠钱的。”

  兰剑敏所指的资产便是此前在钟祥境内被划为东星航空资产的价值1.1亿元的东星国际大酒店,在东星航出事后,被三特索道在3次流拍后以6000万低价拍得,但至今未开业经营。

  东星的姿态

  第一家破产的民营航空公司从盛极一时到破产落魄,创始人也从风光无二到身陷囹圄。这一切源于民航中南局2009年3月一纸停飞令。

  2005年6月,东星集团获准筹建东星航空,成为国内第四家获批的民营航空公司。随后金融危机让东星航空背负债务举步维艰,资金链几乎断裂。与中国国航接触谈判收购,但因价格问题而搁浅。此后东星航空即被停飞。东星航空的飞行员大部分进入中航集团旗下国航湖北分公司。随后其创始人兰世立因“逃避追缴欠税罪”被判入狱4年。

  因不服民航中南局2009年3月做出暂停东星航空飞行决定,2011年2月9日,原东星航空有限公司大股东——湖北东星集团有限公司与武汉东星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向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请求判令民航中南局的行政处罚决定无效。2月24日,广州市白云区法院正式受理此案,5月9日正式开庭审理此案。目前尚无定论。

  尚未宣判的还有另外一件案件,也是关乎东星生死存亡的一个案件。

  兰世立因为负债累累,最终选择高利贷。2008年6月,东星将自己旗下的楼盘质押给了融众集团,向后者求得3.15亿元借款。根据当时正式评估报告,该楼盘价值高达16.86亿元。但由于流动资金不足,兰世立只能选择冒险,选择了“高利贷”。

  但兰世立赌运不佳,融众集团在给东星支付了8000万元之后就停止后续款项。2009年7月,东星起诉融众,但此案时至今日依然悬而未决。

  此刻,悬而未决的案件又多了一件。

责任编辑:周红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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