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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法院宣判后,宋某在判决书上签字。本报记者 王贵彬 摄
北京家乐福商业有限公司方庄店酒水课课长宋某收受供货商回扣3.6万元,昨日,他因犯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被朝阳法院判刑1年半,缓刑1年半,并没收赃款。宋某称“收回扣是行业惯例,这个行业扭曲,再不想干这行。”
2008年至今,朝阳法院共受理家乐福10名管理人员受贿案件(9人已判刑)。
受贿3.6万被判缓刑
昨日上午,被取保候审的宋某再次站在了朝阳法院刑庭。合议庭宣布,宋某利用职务之便,收受3家供货商贿赂款3.6万元(赃款已全部退还),构成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考虑到他积极认罪等情节,对他判刑1年6个月,缓刑1年6个月,在案的3.6万元予以没收。
“我确实做错了。”宋某表示服判不上诉,默默接过判决,折好攥在手里离开。
家乐福举报员工受贿
今年4月7日,家乐福报案称,宋某收受供货商的回扣,警方立案。
此前开庭时,宋某认罪,但称,家乐福举报自己,是因为自己是老员工,即将签无固定期限合同。昨日,家乐福否认此说法,称很多老员工获得培训和晋升。
曾给过宋某好处费的白酒厂家负责人称,到了“中秋节”、“春节”等酒类销售旺季,他都得按月付宋某好处费。“宋某只要现金。谈价钱时,宋某会亲自出面,收钱时则会找人代劳,一般由店内的厂家销售员转交给他。”
法院曾发司法建议
朝阳法院法官李晓介绍,2008年6月,家乐福公司8名管理人员因收受回扣被该院定罪判刑。这些被告人大多认为收好处费是行业惯例,暴露出家乐福对职工法制教育和培训不到位的问题,并造成供货商间不正当竞争,侵害消费者权益。
法官介绍,2008年11月6日,朝阳法院向北京家乐福公司发出司法建议,并请求将处理情况函告法院,但截至昨日仍未收到回复。法院昨日发出第二份司法建议。
北京家乐福相关负责人表示,经查2008年没收到法院的司法建议,家乐福将进一步加强管理,强化员工职业道德规范的培训。
■ 对话
“工资低,靠供货商养”
宋某称入行后工资收入低,一直收供货商钱
宣判后,宋某接受本报独家专访,称这个行业太扭曲,以后不会再干。并称国家迟早会整顿这个行业。
工资低不够生活
新京报:你到家乐福工作多长时间了?
宋某:我2002年进入家乐福,2007年当上酒水饮料课课长,负责30多个供货商。我直到去年,工资一个月才3250元。这点钱够干什么?
新京报:工资为何这么低?
宋某:一方面家乐福希望降低人力成本,一方面,我觉得是家乐福知道不少人有灰色收入,给高了你也会拿回扣,干脆给的不高。说白了,供货商会养你。
新京报:供货商给课长们送钱是惯例吗?
宋某:我入行时就这样,一直也是这种做法。
“这行业太扭曲”
新京报:你能决定进什么货或进多少货吗?
宋某:不能。供货商想进家乐福都需要和大区总部谈,至于进多少,电脑系统里有进货卖货数据,自动补货。
新京报:那你能给供货商提供什么好处呢?
宋某:货物摆放位置可以由我定。摆放区域优劣、货架上摆放面积大小。
新京报:那你每月能收多少回扣?
宋某:(停顿)三四千元吧。
新京报:大家都收吗?
宋某:我入行后,大家就收。供货商也知道你工资少,你不收吧,你得生活,你收吧,供货商也不会怨你。
新京报:你怎么评价这种“行业惯例”?
宋某:如果工资够高,员工会收供货商的钱吗?供货商交这个钱不高兴,好处费最后也得由消费者埋单。这种经营模式,我觉得国家早晚会整治的。
新京报:你被家乐福辞退了,会去其他超市吗?
宋某:其他超市绝对不会用我这种有前科的人。这行太扭曲,不想干了。
■ 调查
商品进家乐福 处处得打点?
业内人士称不送钱的结果是退出,很多同行排着队想挤进去
一种商品进入家乐福销售,得交多少费用?供货商为何情愿向家乐福员工“进贡”?昨日,多名业内人士透露,家乐福销货量大,供货商为了利润情愿认了。
“不送钱得退出”
业内人士称,家乐福的扣点一般分店方扣点和私人扣点,前者属于超市利润,后者是为打点各层负责人。
就店方扣点而言,供货商需交的扣点最多能达20%。据媒体报道,家乐福向供货商收的项目主要有开户费、新品进场费、新店开张费、老店翻新费、节庆费、周年费、年度促销费、新店让利费、DM海报费、堆头费等24项。
私人扣点部分,家乐福门店一般分3级:店长、处长和课长。业内人士称,即使是最低级别的课长,因拥有货品陈列权,直接关系到货品摆放位置和面积,供货商也需打点。业内的一般标准是,按进货额给课长1%上下的扣点。基层的收货员、理货员工资不高,也没有太大实权,但日常给买盒烟、充点电话费也是很常见的。
“你不送钱的结果是退出,很多同行排着队想挤进去。”一名业内人士说
尽管家乐福有各种收费,但商品进入家乐福后,每天销量确实很大,供货商还是愿意进。
昨日,记者就上述问题向北京家乐福发送了采访邮件。该公司相关负责人确认收到后表示,将转交相关部门调查后答复。该负责人在邮件中称,打击商业贿赂等违反职业道德的不良行为是家乐福的一贯政策,家乐福设有24小时道德举报热线021-56354911;家乐福将进一步加强管理,强化员工职业道德规范的培训。
不起作用的“禁令”
2006年,商务部、发改委、公安部、税务总局、工商总局等五部委联合发布的《零售商供应商公平交易管理办法》规定,零售商不得收取签订或续签合同费,以及不合规定的条码费、装修费、节庆费、开业费等费用。
中国商业联合会零供调节平台副主任姚文华说,很多商场超市对收费名目改头换面后继续收,《办法》没有明确具体的执法机关,且罚款额震慑不够。
曾在家乐福任职的张然(化名)也称,以前的条码费、开店费不让收后,家乐福还会以其他名义收钱,甚至会直接提高扣点。
消费者承担所有花费
多名业内人士均认为,商场超市“乱收费”会带来两个后果,一个是商品价格虚高,一个是次品容易混入超市。而这两个后果,最终由消费者承担。
姚文华认为,对超市最好的监督是来自民间第三方机构。
2008年至今家乐福受贿员工
刘某某 家乐福马连道店精肉课课长 获刑1年2个月
李某某 家乐福方庄店精肉课课长 获刑1年3个月
魏某某 家乐福双井店精肉课课长 获刑1年2个月
许某 家乐福创益佳店肉课课长 获刑1年4个月
许某某 家乐福通州店肉课课长 获刑1年
张某某 家乐福中关村广场店肉课课长 获刑2年
葛某某 家乐福方圆大厦店精肉课课长 获刑1年
刘某 家乐福(中国)管理咨询服务公司肉课谈判员 获刑5年
宋某 家乐福方庄店酒水饮料课课长 获刑1年半,缓刑1年半
王某 家乐福健翔店生鲜处处长 尚未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