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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规成本低上市后收益高 保荐人粉饰业绩拿高提成

发布时间:2011年09月02日 10:28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浙江在线-钱江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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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缘何新股刚一上市,业绩就立刻变脸?市场人士表示,在现行的IPO制度下,保荐人与发行人存在共同目标,即将公司“包装”上市,获取募集资金,但是保荐人与中小股东的利益并无共同之处,自然也缺乏对其进行保护的动力。而保荐人的保荐费用,很大程度上靠募集资金提成,为了获得高收入,本该对上市公司资质进行尽职调查、在上市后又需要跟进持续监督的保荐机构就充当了造假帮凶,“只荐不保”以及“粉饰业绩”的现象已经在业内愈演愈烈。如何将上市公司的投资亮点包装得精彩,以求得更高的发行价格和更多的募集资金,已经成为保荐人的主要工作之一。

  据了解,目前证监会已将90家拟上市公司列入黑名单,其中50家企业因IPO材料造假被迫撤回申请,另外40家企业则因申报材料造假在IPO过会时被否。相比谈话、警示等处罚措施,保荐机构从“造假”中获得的利益更加诱人。

  对此,财经评论家皮海洲建议,应当进一步加大追究保荐机构的法律责任的力度:一是罚没保荐收入,如在出现包装上市等问题的情况下,没收保荐机构的保荐收入,并处以2倍以上的罚款;二是承担民事赔偿责任,让保荐机构与上市公司一起赔偿投资者损失;三是追究保荐机构负责人及责任人刑事责任,处以不低于三年的有期徒刑,并承担一定数目的经济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