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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行要求的将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和保函等相关业务纳入存款准备金范围,并分批上缴,该新政已于昨日(9月5日)开始实施。
“虽然信用证和保函业务没有银行承兑汇票业务那么广,但是肯定也会受到影响。”相关业内人士认为,“而且对这两类业务纳入缴存范围也增加了一些银行做‘内保外贷’的成本,可能会对内保外贷的发展有一定的影响和遏制。”
银行积极性受损
根据央行此前下发的文件,将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和保函三类业务纳入存款准备金上缴范围,并且工商银行(601398)(601398,SH)、农业银行(601288)(601288,SH)、中国银行(601988)(601988,SH)、建设银行(601939)(601939,SH)、交通银行(601328)(601328,SH)和中国邮储银行从9月5日起分三个月按照应缴额的20:40:40比例缴存,其他银行则自9月15日起分六个月按照应缴额的15:15:15:15:20:20比例缴存。
一券商分析师表示,信用证、保函这类业务会受一定影响,但是相对承兑汇票要小一些。因为承兑汇票一般银行都在做,而从事信用证、保函这类业务的银行会比较少一些,银行必须要有一定程度的国际化才能做。
一银行业人士也表示,这类业务可能更多的是一些大中型银行做得比较多,一般小微银行做这类业务比较少。
中国社科院经济学博士付立春认为,“比如以前,这类存款有1万元,银行可以将这些金额全部贷出去,但是现在可能就只能贷出去80%。因为这类流动资金对银行是非常重要的业务组成部分,如果这类功能降低的话,银行从事相关业务的积极性会相对弱一点。”
高华证券分析师认为,这一紧缩措施对表外业务快速增长的中小银行影响更大。预计,拥有较高保证金存款且保函/信用证等表外项目占比较大的中小型银行(例如:中信银行(601998)(601998,SH)等)2012年税后净利润可能因此削减2%~5%。
内保外贷业务受影响
一券商分析师认为,规范承兑汇票可能更多地涉及到限制虚增存款等的相关问题,而信用证、保函涉及的可能是内保外贷业务,内保外贷赚取更多的是一个汇差和利差。
所谓内保外贷,是指企业内部的总公司在境内向银行担保,为境外分支机构在境外解决贷款。近年来,由于内地调准加息等通货紧缩政策以及大陆香港两地利差不断扩大,银行内保外贷的业务增长迅猛
目前,香港的贷款利率为2%~3%左右,而内地的贷款利率一般在5%~6%。
2010年,国家外汇管理局发布了《关于境内机构对外担保管理问题的通知》,对内地银行向海外开出外币担保融资函实施额度管理。
而据相关媒体报道,香港金管局近期拟对内保外贷业务做出限制,拟透过持仓上限等要求,变相限制本地银行的人民币“内保外贷”业务,以减少企业在人民币升值潮中透过贸易渠道进行汇率和利率的双重套利行为。
一券商分析师认为,这次的这个规定,扩大了紧缩面,使银行做信用证、保函业务也会有成本。内保外贷业务可能会受到一定遏制,扩张的规模和速度都会受到一定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