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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体称渔民向康菲索赔面临索赔制度缺失等难题

发布时间:2011年09月12日 08:55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法制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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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渤海中南部海域的蓬莱19—3油田溢油事故已发生3个多月,按照中国国家海洋局的决定,康菲目前已完成蓬莱19-3油田共计231口井的全面停产程序。截至9月6日,溢油累计造成5500多平方公里海水污染,给渤海海洋生态和渔业生产造成严重影响。

  目前,国家海洋局代表国家向事故责任方提起海洋生态损害索赔诉讼工作已经展开。农业部9月7日表示,将依法提出渔业资源损害赔偿要求。

  但关于山东、河北、辽宁等地众多渔民、养殖户的损失还处于民间索赔阶段,进展缓慢且困难重重。据记者了解,诉讼费高、评估难、取证难、索赔制度缺失等难点成为阻碍渔民索赔的几大障碍。

  难点1:

  诉讼费高

  3.3亿损失

  诉讼费或高达170万

  8月底,国家海洋局表示,养殖业户、渔民个人都有权利向康菲提出索赔,但乐亭、昌黎养殖户随即称,诉讼费太高,承担不起。

  乐亭水产养殖户集体诉讼的代理人刘凤林昨天向法晚记者透露,目前委托他代理的养殖户有126户,按照目前初步估算的3.3亿损失作为起诉标的额计算,诉讼费高达170万左右。

  刘凤林说,这还只是理论上的诉讼费,如果再加上损失评估费、代理费、取证费、跑办费等,养殖户要承担的费用将更高。

  而对于损失评估费用,据北京盈科律师事务所文律师介绍,辽宁省高院认可的一家鉴定机构的报价为150元/每亩,如果委托北京盈科代理的乐亭养殖户的海参面积约5000亩,那么评估费要75万。

  如果按照这个收费标准计算,乐亭县扇贝养殖面积共35万亩,按60%的损失评估,评估费可能会高达3000万。

  昨天,刘凤林给农业部提交的申请中,特别说明,“恳请国家海洋局在鉴定收费方面给予协调,减免或缓收费用。”农业部渔业局资源环保处相关负责人表示,评估机构都不是公益性的,但会帮助协调。

  难点2:取证难

  官方报告未发布

  取证主要靠个人

  截至目前,国家海洋局和农业部还未正式对法律机构、诉讼代理人、养殖户个人等提供水产品死亡与蓬莱溢油有关的官方鉴定报告。

  昨天一早,刘凤林和乐亭受损养殖户一行5人来京取证,请求国家海洋局指定油指纹鉴定机构对他们保全的原油进行油指纹鉴定,并出具鉴定报告。

  国家海洋局环保司监督处一处长表示,目前国家海洋局没有收到北海分局关于油污检测的申请,国家海洋局也没有指定鉴定机构的义务,养殖户可以自行找有资质的专业鉴定机构对样本进行鉴定。

  鉴定结果出来后再向北海分局提出申请,与其所掌握的蓬莱19-3油田已有的油指纹鉴定结果相比对。

  不过该负责人同时表示,最好将死亡的扇贝一同送检,以鉴定其死因到底是什么。

  而对农业部昨天未提供“不排除扇贝死亡是由油污或赤潮等环境因素造成”的报告,乐亭县水产养殖协会会长杨基珍有些不解:“为啥媒体都报道了,还是不能给我扇贝死因调查报告呢!”

  盈科律师事务所目前已接受了河北、山东、辽宁400余户养殖户的委托,并组成了“环渤海水产养殖维权律师团”免费为养殖户和渔民代理维权活动和经济索赔。但从8月初到现在,始终未进入诉讼程序。

  “律师团”律师赵京慰表示,环境损害赔偿诉讼十分艰难,取证仍是难点,现在之所以还没有递交立案申请,原因是仍在组织证据。“之前就已经充分考虑到索赔的难度。”

  赵京慰认为,农业部的调查结果可以看做一个初步结论,代表了渔业主管部门的观点,对养殖户的索赔来说是有利的。

  他表示,按照环境侵权方面的法律规定,因果关系的举证责任在污染者,也就是说,如果康菲方面证明不了漏油与水产品死亡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康菲就要承担法律责任。

  从目前的结果看,“不排除扇贝死亡是由油污或赤潮等环境因素造成”,虽然不能直接认定水产品死亡与康菲溢油有关,但还是有一定参考价值。

  难点3:评估难

  渔民损失

  现在没人“说了算”

  至今,国家海洋局和农业部尚未公布渔业经济损失报告。而按渔民自己的说法,目前河北乐亭的水产养殖损失大概在70%左右,损失总计达3.3亿元,紧邻乐亭的昌黎县当地水产业相关负责人表示,昌黎扇贝损失规模至少10个亿,是乐亭的3倍。

  一位曾代理过多起溢油索赔案件的律师曾表示,为证明损失,受损渔民一般需要向法院提供国家海洋局的海洋环境公报、主管机关的事故调查报告、专业机构所作的渔业经济损失评估报告等多项材料。

  昨天下午,刘凤林等一行5人向农业部申请指定评估机构对乐亭养殖户的损失进行评估,并出具评估报告。

  农业部渔业局资源环保处相关负责人表示,农业部只能从行政角度进行调解,按照蓬莱溢油事故的严重程度,需由具有甲级渔业损失评估资质的机构为渔民做损失评估。

  按照我国《渔业污染事故调查鉴定资格管理办法》,经济损失超过1000万元以上的渔业污染事故鉴定以及涉外渔业污染事故鉴定,需要由具有甲级资质的渔业污染调查鉴定机构来鉴定。

  记者查阅农业部渔政网,这样的甲级机构有7家,而这7家机构都不在北京,分布在上海、青岛、广东等地。

  评估中还有一个难点,就是损失很难在短期内定论。

  据乐亭养殖户老张讲,虽然现在漏油已经控制,扇贝死亡的速度没有以前那么快,但还陆续有。刘凤林也表示,除了死亡的扇贝外,还有一些扇贝长得小,要确认它们是不是肯定不会再长大,这需要一定时间的观察,不能马上定论。

  难点4:立案难

  渔民诉讼 被海事法院驳回

  8月31日,刘凤林带着几名养殖户代表,前往天津海事法院,准备对康菲中国提起诉讼,索赔3.3亿元。

  当时刘凤林向法院提交了两份材料作为证据,一份是新华社关于河北京唐港浅水湾浴场发现油污颗粒,证实为蓬莱19-3油田事故漏油的报道;另一份是乐亭县126户养殖户初步损失情况的统计表,表上按有这126户养殖户的手印。

  天津海事法院以“证据不足”为由将诉讼驳回。天津海事法院认为,新闻报道不足以证明康菲公司与养殖户存在损害和被损害的关系,而损失统计表是养殖户自己计算的,没有证明力。

  7月19日,新华社报道称,中国海监北海区检验鉴定中心经分析鉴定,河北京唐港浅水湾浴场出现的少量油污颗粒来自蓬莱19-3油田,而这一海域就在乐亭县境内。

  9月7日,农业部公布了乐亭、昌黎扇贝死因的调查结果,称“排除病害因素,不排除扇贝死亡是由油污或赤潮等环境因素造成”。

  但这些鉴定结论只是出现在新闻报道中,从记者掌握的情况看,截至目前,国家海洋局和农业部还未正式对法律机构、诉讼代理人、养殖户个人等提供水产品死亡与蓬莱溢油有关的官方鉴定报告。

  赵京慰认为,“损失统计表是养殖户自己计算的”不应该作为驳回的理由,损失评估报告可以在立案后继续提供。

  多知道点儿

  海洋溢油索赔制度缺失

  对于船舶溢油污染,我国加入了《1969年国际油污损害民事责任公约》,并出台相关法规与司法解释,指导船舶溢油污染事故的民事赔偿问题。

  2011年7月1日开始实施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船舶油污损害赔偿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对船舶油污的各项损害赔偿项目、责任限制以及船舶油污基金均进行了详尽规定,制度相当完善。

  记者盘点从1983年以来我国发生的多起重大海洋溢油事故发现,基本都是船舶溢油事故,本次蓬莱溢油是我国第一起大规模海底溢油事故。

  有律师也表示,由于缺乏像船舶溢油赔偿机制较为完备的制度,这次渔民即使起诉到法院,法院也很难处理。 赵京慰也表示,可能会有法院因为事故没有先例,不好处理而不愿意接手。

  最高法一位法官在接受媒体采访时也表示,“对于钻井平台、油罐油管等其他原因造成的溢油事故,我国尚缺乏具体的制度安排,索赔有一定难度。”

  本版文/记者 孟庆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