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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味林葡萄干中吃出蛆虫 消费者要求十倍赔偿金

发布时间:2011年09月16日 09:13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东方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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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俞佳

  东方网9月15日消息:据《新闻晚报》报道,上海知名品牌“百味林”陷入食品质量风波。日前,有消费者称,在百味林葡萄干里吃出不少蛆虫,“有图有真相”,着实触目惊心。据悉,目前厂家已经上门向消费者道歉和原价退赔,并下架此批次所有货品进行自查。

  日前,消费者顾小姐在浦东百味林一门店购买了8包称重计量的葡萄干,其中一包竟然意外“长虫”了。从顾小姐提供的图片看,这包葡萄干中已有数量不少的蛆虫,包装上的生产日期为2011年7月,保质期一年。顾小姐表示,自己购买商品后一直存放在常温下,并无储藏不当,而一起买的其他7包也没有问题。她随即向百味林要求索赔。

  记者浏览一些投诉网站和论坛发现,这已经不是百味林第一次“长虫”了,近几年,兰花豆、橄榄、碧根果中,都有消费者怒斥吃到虫子。事发后厂家已派出区域经理上门向顾小姐赔礼道歉,双方也就赔偿问题达成一致。葡萄干内出现蛆虫被初判是包装漏气产品受潮所致,厂家将下架此批次所有货品进行自查。

  记者昨日从上海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了解到,虽然食品类投诉占据所有商品投诉中的多数,但类似这样关于“长虫”商品的投诉并不算多见。

  上海市消保委秘书长赵皎黎说,一旦发生这类问题,商家当务之急是带消费者就医检查,了解有没有因为误食不洁食品而引起身体损害。对于同一批次产品,应当下架并送第三方检测机构检验,查明原因,改进工艺。

  赵皎黎表示,按照《消费和权益保护法》第四十九条规定,经营者假如存在欺诈行为,消费者可以要求“退一赔一”,而根据《食品安全法》第九十六条,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销售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销售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的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