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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将实行生活垃圾分类制 生活垃圾拟定时投放

发布时间:2011年09月22日 16:44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北京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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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 今后,生活垃圾将公示投放时间和投放地点,并且禁止将生活垃圾随意排放到雨水管道、河道及公共厕所中;北京市将明确生活垃圾投放过程中的基本禁止性行为,在全市实行生活垃圾分类制度。今天上午,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举行。市人大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卜世成作了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法制委员会关于《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

  为了促进生活垃圾源头减量,报告指出,条例中有必要规定提倡不剩餐行为,提示消费者合理消费、适量点餐,这是从源头减少餐厨垃圾产生的有效手段。餐饮经营单位应当在餐饮服务场所以及餐桌上设置不剩餐的醒目标识,在服务过程中提示消费者合理消费,适量点餐。

  建筑垃圾与普通生活垃圾存在较大区别,建筑垃圾处理的问题又非常紧迫,因此建议由市人民政府另行制定建筑垃圾资源化处置的具体办法。

  为了解决回收站点分散、组织专业化程度低等问题,报告提出,应增加“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者可以采取固定站点回收、定时定点回收、上门回收等方式,开展回收服务,方便单位和个人交售可回收物品”。在本市实行生活垃圾分类制度,由市市政市容行政主管部门根据本市生活垃圾的特性、处理方式和管理水平,制定并公布生活垃圾分类规范。

  此外,为了让餐厨垃圾就地处理,建议符合一定规模并具备就地处理条件的餐饮服务单位,应当建设符合标准的餐厨垃圾就地处理设施,将可以自行处理的餐厨垃圾就地处理和资源化利用。据了解,今后,餐厨垃圾就地处理可能要由产生垃圾者自行承担相关费用。

  此外,目前国家已经出台了《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食品化妆品》标准,因此,法制委员会还认为,有必要在条例中明确严格执行限制商品过度包装的要求。(记者张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