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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率先对"存量住房"征税 上海房产税未现调整

发布时间:2011年09月27日 16:28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新民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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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庆市地税局昨天发布通告称,10月1日到10月31日,将对重庆主城区符合要求的3400多套存量独栋商品住宅征收个人住房房产税。由此,重庆成为首个对存量住房开征个人住房房产税的城市。

  重庆市“对存量住房开征个人住房房产税”后,同批试点房产税的上海,尚未现调整迹象。从重庆的方案来看,调整后的房产税主要针对“主城区内的存量独栋别墅”征收,这样的量是非常少的,对重庆楼市也不会产生太大的影响,对房东及开发商造成的压力,不会太大。

  显而易见的是,上海楼市的情况,与重庆并不相同。沪版房产税从一开始就明确,对“新购住房征收”,并未涉及存量部分。沪版房产税与渝版房产税的试点内容、征收措施与想要达到的效果,也未必完全相同。从住建部在上海和重庆试点房产税的初衷来看,也是想摸索出一套比较一致的方案。而目前,沪版房产税仍在试点中。

  此外,在沪版房产税制定方案、试点征收的过程中,上海也始终明确坚持以居住为主、以市民消费为主、以普通商品房为主,对自住需求予以鼓励,坚决遏制投资投机性需求。上海目前正在加紧建设包括经适房、廉租房、公租房、动迁安置房在内的“四位一体”的保障房体系。相关市领导也曾明确表态,“在房地产市场体系建设方面,第一是坚决贯彻落实好国务院关于房地产市场调控的各项政策措施。第二是结合大城市的实际,在国家有关部门的指导下,研究制定调节需求的政策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