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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铁事故凸现公共交通风险 市民可投保相应意外险

发布时间:2011年09月30日 08:36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广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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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海地铁两车追尾事故导致部分乘客受伤,据悉,目前已有保险公司介入进行理赔。法律专家表示,即使没买保险,基于市民购买地铁票与地铁公司形成的合同关系,受伤市民也可从地铁公司获得相关赔偿。

  广东胜伦律师事务所刘继承表示,根据运输合同法,只要市民购买了地铁票,市民和地铁公司之间就构成了一种合同关系,地铁公司对乘客在运输中产生的任何损失和人身伤害均负有赔偿责任。

  中央财经大学保险学院副院长徐晓华告诉记者,地铁票中不包含相关强制险,为安全转嫁风险,地铁公司在工程开工时就对财产险、工程险、责任险等险种进行了投保。据报道,上海地铁是由人保、平安、太保三家共同承保。而在广州方面,记者了解到,人保承保了广州地铁部分线路的广州地铁工程险和财产险统保项目,太保也承保了部分线路工程险。

  消息人士表示,上海地铁事故若属于意外事故,则应属于公众责任险理赔的责任范围。所以对于地铁公司而言,由于其投保了责任险,所以其相关风险已经转嫁给保险公司,受伤乘客可以获得保险公司的理赔。理赔程序是先由保险公司支付理赔金给地铁运营相关方,后者根据情况赔付给受伤乘客。不过,虽然乘客坐地铁发生意外都会有相应的公共保险赔偿,但是相应额度没有具体法规规定。

  有关保险专家提醒市民,在遭遇类似事故时,除了责任险可获赔偿,市民自己购买的意外险也可以获赔。美亚财险保险专家表示,市民应当尤其注意发生在上下班途中或因搭乘公共交通发生的意外风险,投保相应的人身意外保险。市场上也有专门针对公共交通工具的附加险,对在乘坐交通工具过程中发生的意外风险给予双倍意外险保额的赔付,可以作为应对出行风险的额外补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