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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开始申报

发布时间:2011年10月09日 08:48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四川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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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列入2011年—2012年成都市“小巨人·成长型”中小企业培育计划的企业并在2011年建成或在建项目,将有机会获得最高达到40万元的项目补助记者昨日从市经信委获悉,为进一步促进我市中小(微型)企业又好又快发展,2011年成都市中小(微型)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从即日起正式启动。

  记者了解到,此次中小(微型)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支持范围和重点包括:列入2011年—2012年成都市“小巨人·成长型”中小企业培育计划的企业并在2011年建成或在建项目;支持重点是所建项目符合国家省市产业规划,突出“专、精、特、新、配”发展方向(生产专业化,管理精细化,产品特色化,技术高新化,与大企业协作配套),能加快企业提升专业化生产水平、技术创新能力、市场竞争能力、协作配套能力和提升产品质量水平的项目。

  根据要求,申报企业应为在本市注册并经营两年以上,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和具有从业资格的财务管理人员,会计信用和纳税信用良好。及时向当地财政部门和中小企业主管部门报送企业财务信息和生产运行信息;项目须是经过具有投资项目审核职能的部门或机构核准或备案,企业(单位)应在提交材料之前完成立项或备案工作;项目建设期原则上不超过2年;申报项目必须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本通知支持重点,有较好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近两年未发生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和环境污染事故;每个企业只能申报一个项目,且该项目没获得过国家、省、市各类专项资金支持。

  而一旦申报成功,将获得成都市中小(微型)企业发展专项资金专项支持,支持方式将采取无偿补助方式,每个项目最高补助额度不超过40万元。项目申报企业,应向注册地所在区(市)县工业和信息化(中小企业)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工业和信息化(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和同级财政部门初审核后,工业和信息化(中小企业)主管部门会同财政部门共同行文上报市经信委和市财政局。市经信委会同市财政局组织专家对各区(市)县上报的项目进行评审,根据专家评审意见和打分情况择优选取合格项目,在年度资金规模内确定专项资金项目予以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