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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价调节基金涨4倍 盘江股份提价应对

发布时间:2011年10月14日 07:04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中国经济网——《证券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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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调价后,公司四季度销售收入将增1.4亿,近亿元净利损失有望部分弥补

  因受贵州省将征收省煤炭价格调节基金的利空消息影响,连续3日阴跌的盘江股份(600359.SH)终于为自己拨开了一丝乌云。

  公司今日发布公告称,将在今年四季度调整部分煤炭产品价格,其中优质冶炼精煤由1500元/吨上调至1575元/吨(含税);洗混煤由400元/吨上调至500元/吨(含税)。若以本次价格调整为基础测算,预计公司10月1日至12月31日增加产品销售收入约1.4亿元。

  按照煤炭行业惯例,每逢岁末年初,由于大单供货合同的密集签订与重新议价,煤炭企业会于彼时密集调整产品价格,但盘江股份为何在四季度开端就率先选择了提高产品价格?

  让盘江股份骤然作出调价决定的,是贵州省日前刚刚颁布的《关于修订印发贵州省煤炭价格调节基金征集使用管理办法和贵州省煤炭价格调节基金征集使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

  根据该通知的要求,10月1日起,凡在贵州省行政区域内从事煤炭生产企业均按照煤炭销售价格缴纳煤炭价格调节基金。修订后煤炭价格调节基金的征集, 按“从价计征”原则,对原煤按销售价格的10%。此外,对出省原煤,洗混煤实行二次征收,每吨加收200元。

  盘江股份10月10日晚发布公告称,按照新的规定,四季度公司预计负担煤炭价格调节基金1.35亿元,相较于盘江股份半年报中所预计下半年负担煤炭价格调节基金7000多万元的数额(平均每季约3500多万),盘江股份每季度负担的煤炭调节基金上涨了近4倍。

  消息一出,10月11日,盘江股份以跌停报收,当日换手率高达9.00%。10月12日和13日,公司股价日跌幅分别达1.07%和2.61%,于昨日报收于26.17元/股。大同证券煤炭行业分析师于宏指出,新的规定颁布后,煤炭价格调节基金由“从量”征集改为“从价”征集,并且原来每吨不超过50元改为现在原煤按销售价格的10%征收,大幅提高了企业的成本,这确实是对盘江股份的重大利空。

  面对近1亿元净利可能被吞噬的阴影,盘江股份董秘张发安在此前接受媒体采访时曾表示“公司曾在努力做工作,一方面要完成这么多税,一方面也要保障股东利益,就像在两个鸡蛋上跳舞。”虽然张发安彼时并没有点名如何保障股东的权益,但彼时于宏曾指出,盘江股份可能会提价,以转移一部分压力。

  而在公布了1.35亿元煤价调价基金重负3日后,盘江股份就做出了此次提价的决定,这也是公司继今年1月提价后在年内第二次提价。按照盘江股份的预测,此轮价格调整后公司4季度的销售收入将增加1.4亿元,与此前公布的四季度需缴纳的1.35亿元煤价调节基金很接近。

  于宏指出,在提价之外,由于本次新规还对出省的产品进行二次征收,每吨多收200元,盘江股份今后还可能调整省内外销售结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