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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商标维权之路上,洋快餐巨头麦当劳再次展示了其强硬“手腕”。因不满商评委没有撤销其认为侵犯麦当劳商标权的配有红底黄字的“W”商标,麦当劳将商评委以及“W”商标所有人韩颐和告上了法庭。近日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记者了解到,这并非是麦当劳首次“叫板”商评委。
叫板商评委并非首次
据报道,2001年,韩颐和的公司申请在餐馆等服务项目上注册了“W O N D ER FU L万德福及图”商标(以下简称W商标)。2003年,麦当劳向商标局提交商标异议书,称W商标与麦当劳的“金色拱门图形”(以下简称M商标)系列商标构成近似商标,极易导致消费者混淆,要求商标局撤销W商标,但被驳回。
麦当劳向商评委提出复议后,商评委于2010年裁定撤销了W商标在“餐馆、咖啡馆、鸡尾酒会服务、饭店、酒吧、茶馆服务”上的注册,维持在其他项目上的注册。对于此裁定,麦当劳并未完全满意,起诉商评委要求彻底撤销W商标。
麦当劳认为,其做的是大众快餐,食用麦当劳的人也很可能继续去享受其他服务,因此W商标会减弱M商标的显著性。而商评委则称,在其他项目上允许“W”商标的注册,不足以误导消费者。商标持有人韩颐和则在庭上指责麦当劳霸道,其认为,英文字母有26个,麦当劳用了M,就禁止其使用W,无非就是企图利用M商标限制后来者的创新。
对此,广东创基律师事务所律师赵绍华告诉记者,中国的商标实施分类注册制度,这意味着即使是“W”商标侵犯了麦当劳的商标权,如果麦当劳商标在国内注册仅限于餐饮,而没有延伸至服装、汽车等类别,并不能阻止其他人的“W”商标在其他领域注册。
这起商标纠纷从2001年开始至今已经持续10年之久,对于中间争议的焦点何在,何时会有判决结果等问题,麦当劳方面以“鉴于本公司在庭审过程中,麦当劳不方便公开评论”为由不愿作过多回应。
洋快餐维权意识更强
上述案件仅是洋快餐巨头在国内维权之路的缩影。近日,北京一家尚未开张的餐厅的名字因为以奥巴马头像做招牌、取名O FC(奥巴马炸鸡)而在网络上暴红。而肯德基中国随即发表声明称“O FC”与其没有任何关联,对方已经侵犯肯德基的商标权,声明中称将要采取法律措施解决。一纸声明让上述餐厅马上撤下了“O FC”的店名。
相对于洋快餐巨头雷厉风行的强硬作风,国内餐饮企业的维权意识要稍逊一筹。因为“回锅油”事件而引爆了和加盟商之间诸多恩怨的俏江南,其创始人张兰表示,3年前开放加盟,因仿冒店数量已超过了俏江南本身,所以才决定开启加盟模式整合仿冒者。这在业界人士看来,俏江南这种做法本末倒置,整合仿冒者不应该成为其开放加盟的理由,这直接导致了俏江南现在与加盟商倒戈相向。(南方都市报www.nddaily.com SouthernMetropolisDailyMark 南都网)
“外资企业最不怕的就是打官司”,一位不愿具名的外企中层管理人员表示。赵少华表示,在商标维权上,无论是中国企业还是外资企业所走的程序都是一样的,只是麦当劳等跨国企业的法律意识会更强,其设有专门的知识产权部门,还有合作的律师事务所、知识产权的专业机构帮助其维权,从专业上占有很大优势。
采写:南都记者黄丽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