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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紧缩“水根”力促发展方式转型

发布时间:2011年10月19日 17:04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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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华网济南10月19日电(记者娄辰)在经济大省山东,“水根”紧缩倒逼经济发展方式转型的制度设计初衷已初步显效。“水根”已经成为继“银根”“地根”之后又一个引导经济社会发展方式转型的有力工具。

  “水根”,就是严格控制用水总量,促使各级政府根据当地的水资源禀赋条件,决定经济发展方式和产业布局,防止水资源过度开发利用。

  2011年中央一号文件明确提出,实行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使水资源要素在我国经济布局、产业发展、结构调整中成为重要的约束性、控制性、先导性指标。

  今年1月1日正式施行的《山东省用水总量控制管理办法》是国内第一部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地方法规。山东省水利厅水资源管理处处长高希星说,《办法》的宗旨是抑制不合理的用水需求,以有限的水资源满足合理用水需求,最终实现提高用水效率,达到“一控双促”(控用水总量,促用水方式和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目的。

  山东菏泽市的国能单县生物发电有限公司是当地的用水大户,一直将地下水作为生产用水。企业2006年底投产时,每年用水23万吨。去年以来,山东省在菏泽市进行了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试点。菏泽市根据山东省水利厅下达的用水总量指标,给这家企业下达了用水定额指标。如果超标,将会被限制取水。面对压力,这家企业改造了设备,并积极推广和应用节水措施,目前每年用水量已下降至15万吨以下。

  “《办法》实施以来,不光是用水企业的节水意识增强了,就连地方政府也明显重视算‘水账’了。即使那些经济尚不发达的地方,出于用水考虑,也不得不拒绝高耗水项目。”高希星说。

  根据用水总量指标设计,2011年-2015年山东省用水总量控制指标核定为每年292.51亿立方米,2011年度用水控制指标确定为267.15亿立方米。

  在严格控制用水总量的同时,山东鼓励运用市场机制合理配置水资源,区域之间可以在水量分配方案的基础上进行水量交易。利用污水处理再生水、淡化海水的,则不受规划期用水控制指标和年度用水控制指标限制。

  据了解,今年以来,山东省相继出台了《山东省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实施细则》《关于加强污水处理回用工作的意见》等16项政策规定,健全了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法规政策体系。

  截至目前,山东17个市中有13个市把“三条红线”作为约束性指标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枣庄、泰安、临沂、菏泽等市将取水许可列为建设项目立项审批前置条件,对取水、用水、节水等各个环节实行全过程管理;威海市出台了加强水资源集中管理的意见,由水利部门对地表水、地下水、地热水、矿泉水实施集中管理,在全市范围内建成了海水入侵及地下水自动监测管理系统。

  “任何一个区域的水资源总量都不是人为确定的,而是老天给定的,用超了必然造成地下水超采,发展就不可持续,就会断送子孙后代的路。”山东省水利厅厅长杜昌文说,“紧缩‘水根’,已经成为山东省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发展方式转型的一个有力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