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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自建保障房至今开工无几

发布时间:2011年10月23日 09:24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广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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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州今年允许单位自建保障房 但受到利润低等诸多原因制约

  本报讯 (记者赖伟行)广州今年允许单位自建保障房,曾经引发激烈争议。不过,本报记者昨日从广州市住房保障办却了解到,虽然广州今年8.5万套的保障房任务将在月底顺利完成,但是单位自建保障房在总量中贡献甚微,真正开工寥寥无几,只有穗和公司太和项目等,而今年内,广州地铁公司同德围项目也有望随后开工。

  难点:容积率低利润低难开工

  广州市早在去年就宣布有4个企事业单位可以利用自用土地建设保障房,但是最后由于种种原因,多个项目陷入停滞。而今年,虽然广州市住房保障办已经明确了最终计划开工建设的数量,但是最终哪些项目能够成功上马,其实一直都无法最后敲定。

  “单位自建保障房要能立项建设,首先要符合‘两规’,也就是城乡规划和土地利用规划。”广州市住房保障办相关人士透露,穗和公司太和项目之所以率先具备开工条件,就因为各方面前提条件都具备,而有的单位自建保障房,虽然有意立项,但是在容积率问题上就已经各有想法,“容积率低了,企业认为可获利低就不愿开工”。另一方面,部分项目不能上马则是由于企业存在经济纠纷等原因,这些都导致项目无法顺利开工。

  穗和公司人和项目今年原计划开建最大规模的单位自建保障房项目,将建成2900套房,其中包括1000套经济适用房和1900套公共租赁房,最迟可在2014年完工。

  方式:可以单位间合作开建

  虽然广州到目前为止真正开建保障房的单位不多,不过还是有不少企事业单位的负责人非常关心如何申请开建保障房。

  “不一定要都有地有资金才可以开建保障房,也可以有地无资金的单位与有资金无地的单位合作开发。”广州市住房保障办相关人士告诉记者,其实企事业单位利用自用土地参与保障性住房建设主要有三种方式:一是国有和民营企业自行筹资建设;二是院校、事业单位自行建设;三是政府出资,企业代建。

  “单位要先把方案报到市住房保障办,市住房保障办初审后交市相关部门审批通过。”广州市住房保障办相关人士透露,企事业单位利用自用土地建设保障性住房程序其实并不复杂。

  规定:不能建设豪华保障房

  广州市住房保障办透露,企事业单位利用自用土地建设的保障性住房项目,以满足居住需求为原则,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规定的保障性住房套型建筑面积标准、工程建设技术标准、设计规范及项目开发协议执行,规划设计方案(建设标准)须报市住房保障办备案,这也意味着经济适用房和公租房等都不能面积超标,变为豪华保障房。

  更重要的是,企事业单位自建保障性住房的分配,严格按《广州市城市廉租住房保障制度实施办法》和《广州市经济适用住房制度实施办法》和即将出台的《广州市公共租赁住房制度实施办法》等相关规定执行。单位利用自用土地建设的保障性住房虽然可以优先向本单位职工供应,但供应对象必须符合广州市住房保障条件。职工须按照市住房保障政策规定的条件和程序申请,方可取得申购或租住资格。企事业单位利用自用土地建设保障性住房房源须报市住房保障办公室备案,经济适用房项目在销售前必须按照经济适用住房销售管理的有关要求申办销售前审批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