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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信托产品是第三方财富管理公司的主要销售对象,而代理销售的佣金收入则是其主要收入来源:第三方公司从信托公司承包发行一个信托产品时,一般约定1%~2%的产品销售金额作为代销费用,而后公司将销售任务分包给各个业务团队,同样支付一定比例的佣金费用。许多第三方公司就以代销信托产品起家,借助信托产品快速发展。
然而,第三方公司代销信托产品有着天生的法律缺陷。《信托公司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管理办法》规定,信托公司推介信托计划时,不得委托非金融机构进行推介,而第三方公司就属于非金融机构。因此,第三方公司往往是与信托公司签订所谓“咨询顾问”协议,而非产品代销协议,以此规避监管。
但是,银监会近日下发征求意见的《关于规范信托产品营销有关问题的通知》则再次堵上了第三方公司代销信托产品这条发展路径。这意味着,第三方公司未来要么彻底告别信托产品渠道环节、另寻他路;要么与信托公司分享客户资源,由信托公司与客户直接签订销售合同,第三方公司仅能从客户信息分享中获得部分收益。而无论是哪种,都无疑是对现行盈利模式的巨大挑战。
除了主要利润来源存在巨大法律法规和监管缺陷外,第三方公司的市场定位也有待明晰。第三方公司本应为客户度身定做一揽子综合化理财方案,但如前所述,目前第三方公司主要销售产品以信托为主,这就使得他们向客户推荐的产品类型也相对单一。有客户甚至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第三方公司客户经理向他进行理财规划时,仅仅推荐了一款产品。如果可供选择的产品本身就很少,则投资规划、风险管理、多元化选择等等先进理念只能是纸上谈兵。此外,如果第三方公司的实际功能是金融产品分销商,利润来源是返佣收入,那么其“中立立场的独立第三方”的优势地位能否令人信服,也不得不打上一个问号。
此外,如所有新兴机构类型一样,人才成为制约其发展的另一个瓶颈。第三方财富管理服务涉及投资、风险管理、税收、养老、财产分配与传承等多个方面,要求从业人员具备非常高的专业素养和长时间的财富管理经历。目前第三方公司从业人员大多是从银行、证券、基金、保险等金融机构转入,整体年龄在30岁左右,有些尚未经历一个完整的经济周期,无论从资质上或是经验上,距离能够真正为客户提供专业精准的长期理财规划要求都有一定差距。
第三方财富管理市场目前已经进入群雄纷争、跑马圈地的春秋时代,行业领跑者尚未出现,监管法律仍属真空,利润来源、经营模式、人才培养等等都存在未知,第三方财富管理的将来远未明朗。有媒体报道称,2010年广东佛山市同华路曾集中开张了十多家第三方公司,然而不到一年时间,这些第三方理财机构就纷纷倒闭。市场大浪淘沙,第三方公司如何尽显英雄本色,是成为日益壮大的中国财富管理市场中的有机组成部分,还是消失在经济发展的前进浪潮中,抑或徘徊于非市场主流机构的边缘地带,在很大程度上将取决于它们能否摆脱仅作为主流金融机构销售渠道的附属地位,真正成为专业化、中立化的第三方财富咨询顾问,完全站在客户立场为其量身定做个性化、多元化、长期化的理财方案,成为资产管理市场中客户选择理财产品时不可或缺的指南针、导航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