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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方角力 汽车“三包”会否难产

发布时间:2011年10月24日 17:22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中国消费者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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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买到有质量问题的新车,就如品尝一颗酸涩的青柠檬,让处于弱势地位的消费者苦不堪言。而“棒砸奔驰”、“牛拉宝马”等事件频频出现,也暴露出国内消费者要想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往往缺乏足够的法律支持的尴尬境遇。

  日前,《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汽车“三包”)面向社会征集意见,让饱尝维权艰辛的消费者看到了一线曙光。然而,来自汽车行业内“环境条件尚不完全具备”的声音,让这线曙光增添了些许变数。

  而今还很少有汽车厂商、经销商愿意承担汽车退换货的责任,来自行业内的一片反对声恰恰反映出汽车厂商、经销商利益和消费者权益的博弈。

  暗斗背后的利益纷争

  早在7年前,为保护家用汽车产品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明确家用汽车产品制造商、销售商、修理商的修理、更换、退货责任,国家质检总局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起草了《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征求意见稿)》,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但是汽车“三包”却迟迟未能出台,其过程本身就蕴藏着各方利益的博弈。而此次汽车“三包”征集意见稿出来后,各方利益群体又一次开始了角力。

  一位知情人士告诉记者,代表汽车经销商利益的中国汽车流通协会,日前召集了行业内外专家,想要对汽车“三包”征求意见稿进行全面修改。“流通协会是赞同出台‘三包’的,但对里面的条款不甚满意,尤其是第四条‘谁销售谁负责’。”这位人士告诉记者,和其他商品不同,汽车是由厂家授权,在“三包”责任主体承担上应加入厂家。目前,流通协会着重对这点的修改提出了建议。

  同样是阻力,态度却截然不同。代表汽车厂家利益的中国汽车工业协会认为“现阶段汽车产品实施三包的配套体系并不健全”,他们以“环境条件尚不完全具备”为由,建议暂缓实施“三包”。

  在反对目前出台汽车“三包”的声音中,有的强调“汽车作为特殊产品,其技术复杂,制造成本高,价值量大,这使得汽车产品实施“三包”面临着举证难、鉴定难、索赔难等诸多问题的环节,很复杂”。他们认为,“当前我国正处在汽车社会发展的初期阶段,汽车市场发展还不完善。权威的第三方鉴定机构的体系没有建立,难以对汽车产品质量问题和性能故障作出科学、准确、公正的鉴定”。

  对此,汽车行业资深评论人士贾新光认为,“不成其为理由”。而知名维权律师邱宝昌则认为此举“不明智”。“所谓的鉴定难,第三方鉴定机构体系没有建立,本身就是一个伪命题。”在贾新光和邱宝昌看来,在汽车纠纷中处于弱势地位的消费者,一直就是举证难、鉴定难、索赔难的受害者。从逻辑上说,这恰恰证明了“三包”的必要性:制造成本高,消费者付出的代价也就高;技术复杂,消费者要想自行证明它的质量缺陷也就有很大难度;举证难、鉴定难、索赔难,恰恰说明在消费者权益的保护方面,汽车领域需要加大力度。

  专家认为,拿这点作为反对“三包”出台的理由,其实质是一旦实施“三包”,汽车厂家和商家就被上了“紧箍咒”,他们的利益岂肯白白放弃?

  厂商也该尝尝“柠檬”滋味

  每每说起汽车“三包”,总会提起美国的“柠檬法”。“柠檬法”的核心就是结束汽车厂商的强势地位,将汽车质量的否决权交给车主。

  买到问题车,就如同吃了一颗青柠檬,酸涩不堪、难以下咽。在我国,这种滋味只有消费者知道。来自中国消费者协会的统计显示,2010年,全国消协组织共受理汽车投诉同比增长51.1%,创历史新高。汽车成了投诉量同比上升幅度最大的商品。

  也正是因为高昂的维权成本,加剧了消费者对产品的不信任感,“大棒砸奔驰”、“牛拉宝马”等影响企业品牌形象的极端抗议事件开始频频出现。“‘柠檬’的滋味也该由制造和销售问题车的厂商品尝一下了。”贾新光告诉记者,政府部门要拿出决心让“三包”尽快出台,确立车主可退换车的权利,不能久议不决。

  他认为,很多人担心的第三方鉴定不应是障碍,根据美国保护汽车消费者的“柠檬法”,反复维修不解决问题,车主拿着维修单到消协,直接盖个章就能换车。“我们并不倡导消费者过度维权”。邱宝昌告诉记者,但是长期以来中国汽车消费者退、换难的痛苦绝不能再持续下去了。

  业内人士认为,对于汽车“三包”,最重要的是如何尽快促成政策出台,细则则可在执行中逐步完善。对于各种不成熟的条件,可以在实施过程中,通过各种不同的手段进行修补、规范,尽量做到各方利益的均衡。

  短期利益PK长远发展

  “三包”的出台是为了从源头上保证我们买的每一辆车都质量过硬。此次征求意见稿中,对汽车“三包”期间的设定,对退换、维修标准的明确,对质量维修次数和日期的限定等等,虽然表面上旨在维护广大汽车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其实也隐含着强化生产、销售商家对产品质量的责任意识的社会治理功能。

  邱宝昌认为,“三包”通过明确销售商、制造商、修理商的相关责任,来促使汽车生产、销售、维修等环节更加规范化、有序化,以形成健康有序、信用度高的汽车消费市场。“实际上美国‘柠檬法’出台时阻力也很大,汽车厂家对其全力抵制。”贾新光告诉记者,虽在施行之初,美国三大汽车厂商在两年之内赔付了10亿美元,但逼出来的效益却是巨大的。之后美国汽车厂商不断提升产品质量,市场颓势得以扭转,汽车卖得更火。

  正因如此,国际汽车业界普遍认为,如果没有“柠檬法”,就没有今天的通用和福特。“汽车‘三包’政策从现阶段来看,对于中国汽车的发展,特别是自主品牌汽车的发展来说,很可能是一柄双刃剑”。中国汽车流通协会副秘书长罗磊认为,“从长远来看,只有这样才能更好地促进汽车产品质量的提升,使中国的汽车产品在走向世界时,有更足的底气。”

  目前,中国的汽车产业已进入由量变到质变的关键过渡期。是选择因怕投诉过多,赔偿过重影响到企业利益的短期阵痛,还是选择顶住压力出台“三包”,有效地保护汽车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促进汽车市场良性竞争的长远目标,两者之间不难作出抉择。

  ●名词解释

  何谓柠檬车

  在美国,各州都拥有一部专门维护汽车消费者权益的法律———“柠檬法”(LemonLaw)。青柠檬又酸又涩,美国把不争气、问题多的新汽车称为“柠檬车”(Lemon-Car),保护汽车消费者权益的法律也就被称为“柠檬法”。

  柠檬车是美国经济学家、加州大学柏克莱分校的乔治·阿克罗夫教授首先提出的。他在1970年时发表的《柠檬市场:质化的不确定性和市场机制》,是一篇主要推理不对称资讯理论对二手车市场的影响机制的论文,在文中阿克罗夫用不同的水果代替不同特性的二手车,以香甜的樱桃与水蜜桃来比喻车况优良的二手车,而用酸涩的柠檬来比喻车况不佳的二手车。虽然当初阿克罗夫的论文主要是讨论二手车市场的问题,但后来却被引申用来指出厂后问题百出的瑕疵车,并且这一称呼进一步延伸,保护汽车消费者权益的法律,也就被称为“棕檬法”。 (张 震)

责任编辑:许梦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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