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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三季21省市调整最低工资标准 平均增幅21.7%

发布时间:2011年10月25日 13:24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中国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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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定25日召开第三季度新闻发布会,通报2011年第三季度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进展情况。人社部新闻发言人尹成基介绍,截至9月底,北京、天津、山西等21个地区相继调整最低工资标准,平均调增幅度21.7%。

  据尹成基介绍,截至9月底,北京、天津、山西等21个地区相继调整最低工资标准,平均调增幅度21.7%。目前全国月最低工资标准最高的是深圳市1320元,小时最低工资标准最高的是北京市13元。25个省份发布了2011年度工资指导线,基准线多在14%以上。

  尹成基介绍,人社部积极稳妥推进集体合同制度实施“彩虹计划”,重点推进非公有制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积极探索开展行业性工资集体协商,推动建立企业工资正常增长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