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急购学区房遭遇套贷陷阱 专家提示三大注意

发布时间:2011年10月26日 09:38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外汇理财周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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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学区房由于刚需色彩特别浓重,更显得“风景这边独好”。然而对于周涛夫妇来说,两年前为了儿子能上一所好学校而花重金买下的学区房,为何却迟迟难以入住呢?

  文/ 董 佳

  面对日益激烈的社会竞争,许多家长都把“不能让孩子输在起跑线上”当成了教育的不二真理。因此在孩子还很小的时候,就为他的教育问题提前进行着周密的规划。从参加各种学前班,到各式各样的艺术课程,家长们真可谓煞费苦心,不惜人力财力,目的就是让孩子能够在贯穿其一生的漫长的社会竞争中,有一个好的开始。这其中,为了孩子能上一所口碑好,教学能力强的优秀小学,许多家长都热衷于购买这类学校的对口学区房。

  为读名校 筹款买房

  与许多望子成龙的父母一样,周涛(化名)和丈夫深信良好的教育是孩子成才的关键,因此自从儿子呱呱落地夫妇俩便为他的入托、入学做着一步步的打算。2009年过年后,周涛的儿子刚满3岁,尽管离读小学尚有时日,但周涛已经开始着手她的择校计划。经她多方打探,得知她所心仪的一所重点小学的入学条件之一是:孩子及父母中一人的户口必须迁入该学校就近入学辖区范围内房屋满3年,也就是说周涛必须在当年7月之前买下一套当地的学区房并将她本人和儿子的户口迁入。

  为了实现让儿子就读这所名校的梦想,在此后的几个月里,周涛每个周末都到该学校附近的中介打探消息,附近许多中介的客户信息栏里都留下了“周女士,要求一室一厅老沪闵路XX小区学区房”的信息,同时,周涛每天下班回家都会打开电脑上各大房产网站,搜集房源信息。尽管该学校的对口入学辖区范围很小,放出的房源也非常稀少,然而功夫不负有心人,在持续找了3个多月后,到当年6月份,网上的一则售房信息终于让她眼前一亮。尽管在与中介联系后被告知对方有要求买家全额付款的要求,但由于时间不等人,周涛咬咬牙答应了下来,并在亲友的帮助下凑齐了总共93万元的房款。

  买下房屋 无法入住

  2009年6月,周涛与该房屋的房东汪小艺(化名)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由于选择全额付款的支付方式,因此为了防止出现意外,在中介的建议下,周涛特地与对方约定,93万元房款分三期支付:签约时支付3万元定金,房屋过户当天支付80万元,最后10万元尾款待此次交易经房地产交易中心审批完成(产证办出),并且双方对该房屋进行交接(钥匙交接)以及签署物业交验单(物业交接)等一系列手续后再支付。合同的附件中还约定了一个附加条件:10万元尾款还需要原房主汪小艺在当年12月31日前将房屋内的原有户口全部迁出后再予支付。签合同时,汪小艺对此并未提出异议。

  一个月后,周涛与汪小艺一同前往房产交易中心办理了房屋过户手续。这中间一切都还顺利,然而过户手续完成后,王小艺却突然告知周涛一个一直被隐瞒的情况:周涛所买下的这套房子里现在还“暂住”着一对郭姓父子,而且他们的户口也在里面。不过王小艺保证,她已经和这对父子约定,年底之前一定搬离住所,同时也会把户口从里面迁出来。周涛看重这套房子就在于这个宝贵的户口名额,如今原房主户口未迁出就买下,让她感到有一丝忧虑。不过一边是汪小艺再三保证绝无问题,另一边有合同约定,况且还押着10万元,于是答应对方最晚年末交房。

  要求交房 一拖再拖

  转眼到了2009年12月下旬,周涛通过电话提醒汪小艺按约迁户腾房,汪小艺一口答应,但一直未见动静。元旦后,周涛再次催促,汪小艺表示一个月后交房,可到了春节后,依然未履行。左等右等,周涛只得一边与汪小艺保持电话联系,一边多次上门与仍居住在房子里的那对郭姓父子交涉,可对方还是阳奉阴违,不肯搬家。

  此时,周涛才感到自己很可能是落入买房陷阱了,无奈只得根据当初合同约定向仲裁机关提出仲裁申请。

  到了半年后的2010年8月,仲裁机关出具裁决书,要求汪小艺腾空房屋,而此时汪小艺已不知去向,那对郭姓父子则一副拒不配合的嚣张架势。于是,周涛只能向法院申请执行。

  入学前夕 拿到钥匙

  法院接到周涛的执行诉请,对案情进行调查后方才发现,这套位于徐汇区老沪闵路上的房屋原本就归郭姓父子所有。早在多年前,房屋已被这对父子出售给他人,此后几经转手才到了汪小艺名下。尽管房屋几次易主,但交易的幕后主使人其实都是这对父子,因此房屋始终由其居住,而他这么做的目的只是为了借他人购房的名义套取银行贷款。

  法院走访后发现,郭姓父子平日都嗜好赌博,儿子更是无业在家。而从银行获取的数十万贷款也已被其挥霍得所剩无几,所以才再一次将房屋出售。而当初“有名无实”的房东汪小艺却在2010年被查出罹患重病,现在已入院治疗。

  由于郭姓父子名下并无其他可以迁入的房屋,法院执行面临棘手的“一套房”难题。

  本案执行法官表示:“本案的情况和一般‘一套房’执行有所不同,郭某多年来屡屡以售房的名义套贷,这种虚假买卖行为本身就是违法的。”此后,执行法官几次上门,向郭姓父子作法律释明,告知其不履行交房义务所产生的法律后果。考虑到这对父子的实际生活状况,执行法官又与周涛进行沟通,设法为他们寻找到了落脚之地。几经协调,这对父子终于还是搬离了这间学区房。

  周涛终于在儿子入学前几个月,拿到了这套房屋的钥匙。

  法官点评:购学区房切勿急于求成

  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法院法官 侯荣康

  作为家长,本案原告望子成龙之心可以理解,但并不能因为购房时间紧张而忽视了对所购房屋相关信息的详细了解。本案中,周涛女士一家之所以会接下这个“烫手的山芋”,就是因为本身没有二手房交易的相关经验和知识,在选购房屋时,又急于完成交易迁入户口,而从而给居心不良者以可乘之机。

  其实人生是一场马拉松,不是百米冲刺,不上名校一样可以成才。对于经济条件一般的家庭来说,没有必要给子女购置昂贵的学区房。如果家长经济实力允许,决心要为孩子购买学区房,也应该趁早做准备,从这起案件中吸取教训,警惕二手房交易风险。

  理财金手指:选购学区房三大注意

  与购买普通商品房相比,购买“学区房”还有几个特别的注意事项。

  首先,由于产权过户与户口迁移并非同时进行,一般是先办理产权过户手续,而后再行办理户口迁移手续,卖家将原有户口从房产所在的地址中迁出,而后买家才能将家庭成员的户口迁入。户口的迁出和迁入有前后关系,即必须是原有户口全部迁出之后,才能办理户口迁入手续。否则,即使产权属于自己,但仍有可能会面临由于房中仍有户口未能及时迁出而无法办理迁入手续的尴尬局面。

  其次,受生源人数影响,每所学校每年招生区域也会适当进行调整,这样势必会影响到有就近入学需求的购房者,如果提前“打埋伏”所选择的区位不准,很有可能会面临“放空炮”的尴尬情形。因此购房者在考察房源之前,一定别忘了前往教育部门了解清楚,是否会出现子女入学时,学区重新划分的情形。

  第三,动迁风险也要当心。要了解区域是否存在被拆迁的情况,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此外,有些楼盘虽然与名校仅一墙之隔,但并非意味着就能进入该学校就读。购房者一定要当心这类“山寨学区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