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紫光股份澄清陷公章造假门相关报道

发布时间:2011年10月26日 21:04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证券时报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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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紫光股份(000938)10月26日晚间公告,近日有媒体刊登了“紫光股份涉嫌隐瞒重大事项、清华系陷公章造假门”、“紫光股份祸起恒立重组深陷涉嫌造假等三宗罪”等报道,公司澄清,自2002年10月31日之后清华同仁与公司不存在股权关系,也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公司亦未委托清华同仁进行媒体报道的交易事项。紫光投资与公司不存在股权关系和任何关联关系。紫光兴业原为公司控股子公司紫光通讯持股60%的子公司,已自2010年5月1日起由紫光通讯转让给了清华同仁,股权转让之后,紫光通讯不再承担紫光兴业相关股东义务和享受相关股东权利,因此此后紫光兴业所发生的重大交易事项公司没有披露义务。

  公司表示,应紫光兴业的实际控制人清华同仁的书面要求,紫光通讯协助清华同仁为其与洋浦鑫盈的借款用已属于清华同仁的紫光兴业股权办理了质押登记手续,清华同仁书面承诺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由清华同仁负责。由于紫光兴业的控制权已经转让给清华同仁,不再是紫光通讯的资产,因此公司并无义务也没有对清华同仁与洋浦鑫盈之间的借款产生原因、具体用途等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公司表示,“自2003年以来,清华同仁多次、长期拖欠紫光股份债务,2010年达2000多万元,占紫光股份当期全部债权的6.86%”的传闻有误,公司年报显示2010年末公司应收清华同仁2296万元的应收账款,账龄为1年以内,占公司当期应收账款总额的4.75%,该应收账款为公司贸易业务产生的往来。

  (《证券时报》快讯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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