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贾康:财政政策取向或更积极 地方发债风险不大

发布时间:2011年10月29日 16:09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中国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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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所长贾康日前接受中国证券报记者专访时表示,今年底至明年年初的物价将稳步回落,明年全年CPI料控制在5%以内。为保持政策微调的最优效应,财政政策或更积极。上海、浙江、广州、深圳等地方政府自行发债试点,将促使地方融资阳光化。

  物价趋势稳步回落

  中国证券报:温家宝总理10月25日表示,要把握好宏观经济政策的力度、节奏和重点,适时适度进行预调、微调。你如何看待接下来财政政策的变化?

  贾康:温总理提出,适时适度进行预调、微调,要完善财税政策,大力推进结构性减税。其实,还是在此前确定的积极的财政政策的框架之下,财政政策积极的定位和方向没有改变。而未来的“预调、微调”,带有更积极意味。如有必要,财政政策仍有扩展空间。

  中国证券报:你如何看待四季度及未来的物价走势?

  贾康:9月CPI已经回落,四季度CPI应该也是稳步回落。

  我们要关注物价整体趋势,今年年底到明年年初的物价趋势都是回落的。

  2011年全年的CPI水平会否超过5%还不好说,因为同比去年同期基数,翘尾正好是往下走的。而2012年的CPI目标和水平料将在5%以内。

  财政政策在抑制通胀时,一方面,继续加强对农民有效、综合直补,从而增加农副产品供给,尽量防止食品因素推高物价;另一方面,就是房租因素,中央政府将继续大力支持保障房、公租房建设,从而减少居民的居住成本。“十二五”期间3600万套保障房的大量供给,可以起到平抑房价、房租,抑制通胀等作用。而且,从“保民生”的角度看,肯定不会缩减。

  地方融资料阳光化

  中国证券报:有观点称,2011年上海、浙江、广东、深圳开展地方政府自行发债试点,这会否埋下风险隐患?

  贾康:首先,我们要弄清楚概念。此次地方政府自行发债试点(以下简称试点)是发行地方公债,这与市政债、地方融资平台都不同。地方公债是促使地方融资“阳光化”,而此前地方融资平台债务是地方“隐形负债”。

  此次试点,并不是应对当前国际金融动荡、国内经济不景气的“救急措施”。试点是中央推进地方政府阳光财政、阳光融资的措施,是一次非常重要的改革和进步。四个试点城市的地方政府可以“阳光化”发债,从而化解和封堵原来的隐患。

  我不认同地方政府自行发债试点会埋下隐患。第一,此次试点并没有太大的还本付息压力。地方公债并不是依靠所投具体项目所产生的现金流还本付息,而是与未来的地方政府财政收入有关。当然,融得资金的具体投向还是要看接下来的试点方案细则,但是我们必须理解地方公债投向地方的公共基础建设、公益性工程是正常的。

  第二,地方政府的财权并不小,但并不规范,且有不少“隐形债务”。此次试点是让财权和事权相互顺应,让地方政府成为顺理成章的发债主体,使地方融资阳光化,是一次制度的进步。

  第三,试点本身是为了改善地方财政此前过度依赖土地的融资机制,地方政府看重土地出让收入,是因为没有阳光融资渠道。

  总而言之,为避免公众担心,我建议试点方案的细则必须进一步完善,并体现阳光融资应该具备的正面效应。

  至于审计署公布的10.7万亿地方融资平台债务,我们应理性看待。此前地方政府主要通过地方融资平台融资,这对筹集资金、尤其是在2008年金融危机后,为“保增长、扩内需、调结构、惠民生”目标发挥了重要作用。但在具体实施过程中出现了运作不规范、不透明,银行贷款过于集中,贷款存在风险隐患等新情况和新问题。

  中国证券报:有观点称,此次地方政府自行发债试点是包括在中央2000亿元的财政预算之中?

  贾康:我理解这个额度是2000亿元之外的,因为试点本来就是与中央财政预算没有关系。目前还没有关于这方面进一步的说法。(本报记者 陈莹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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