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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网天津10月30日电(记者 周润健)因广告内容严重误导消费者,天津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近日发出通知,决定对“寿星补汁”等7种“吹牛”药品实施暂停销售的行政强制措施,并将上述品种列为重点抽样品种。
天津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介绍,这些药品广告内容中存在含有表示功效的断言和保证、利用患者名义和形象为产品功效作证明、扩大产品适应症或适用范围、绝对化夸大疗效等欺骗和严重误导消费者的情形。
这7种药品分别是陕西省科学院制药厂生产的除障则海甫片、青海晶珠藏药高新技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降脂排毒胶囊、青海晶珠藏药高新技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塞雪风湿胶囊、浙江泰康药业集团有限公司生产的寿星补汁、湖北成城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首乌强身片、吉林市双士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消栓口服液和哈尔滨同一堂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珍芪降糖胶囊。
天津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表示,即日起将暂停这些药品在全市范围的销售,各执法单位将加大对违法广告涉及企业的监督检查频次,同时,违法广告品种的生产企业应在违法广告的原发布媒体上发布更正启事以消除不良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