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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河证券首席经济学家左小蕾10月29日来宁做客太湖论坛,以《当前中国经济》为题作主题演讲。对于近期引发各界热议的“地方债”话题,左小蕾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地方债的发行容易诱发地方政府的GDP冲动,陷入盲目发债的误区,“所以,一定要有硬约束。一方面,中央政府要管好地方自行发债的用途,确保用于民生、社保、公共服务等项目。另一方面,地方债的发行要与发债的地方政府官员任期保持一致,当届发、当届还,杜绝滚动发债,从源头上消除隐患。”
在左小蕾看来,在当前经济环境下,中央政府启动发行地方债的试点是一个很有勇气的举动,可以说是中国财政体制的一个重要改变。而鉴于欧洲债务危机等前车之鉴,我们一定要有风险防范意识,千万不要从一开始就留下隐患。
在地方政府的GDP考核指标短期不容易改变的情况下,对地方政府发债实行硬约束,以遏制发债规模过快膨胀是非常必要的。左小蕾建议,地方债的发行必须与发债的地方政府官员任期保持一致,否则很容易诱发地方政府的GDP冲动。如果还债成了下一任的事情,地方政府难免不会“拼命发债”。一旦他这么做了,下一任政府很可能也会效仿,如此恶性循环就会导致债务危机的爆发。所以,此次试点中就有一个规定,试点地区的债务期限是3-5年。这意味着,现在发债的政府必须在本届任期内还债——这在客观上起到了约束作用。
左小蕾呼吁,地方发债获得的资金不应再用于房地产开发、重复建设等,而主要应用于民生、社保、公共服务。否则,地方发债越多,钱越不够用,地方债的风险也会更高。此外,地方政府不能“滚动发债”,即不能在任期内发新债还旧债,任期内只能发一次。她告诉记者,欧洲暴发债务危机的根本原因之一,就是“债务依赖”的经济增长方式。一旦经济增长率大大低于赤字占GDP的比率,那新债发行规模只有大于旧债规模,结果,摊子越铺越大、难以收场,“希腊就是这样被拖垮的。所以,要通过税收对地方债进行硬约束,把每一届地方政府发债规模控制在与本地经济增长所带来的税收增长相适应的水平上,从源头把关,防范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