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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菱科技见证伪市场化询价

发布时间:2011年11月07日 09:52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京华时报 | 手机看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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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所谓市场化定价发股中,网下询价是至关重要的环节,这一环节直接决定新股发行价格的高低,因此网下询价环节责任重大。

  从最近几年网下询价“询出”的新股发行价格来看,一些询价机构的定价能力实在让人不敢恭维,甚至比我等中小投资者都不如。当然,如果网下询价能够尊重询价机构的客观报价倒也罢了,但在某些新股发行价格确定过程中,询价机构的报价只是一个形式,在发行人与主承销商最终确定发行价格的时候,根本就没有尊重询价机构的报价,所谓市场化定价其实就是发行人与主承销商定价,网下询价也因此演变成伪市场化询价。在这方面,八菱科技就是一个例子。

  八菱科技的新股发行工作已基本结束。此次是八菱科技的第二次发行,在该公司今年6月初的首次发行询价中,由于参加的机构只有19家,不符合规定而被中止发行。当时,这被认为是市场化发股制度取得的重要成果。八菱科技此次卷土重来,没有在询价环节再摔第二跤,参与网下询价的机构达到37家。不过,在这次询价中,投资者看到了发行价格确定的随意,见证了八菱科技的伪市场化询价。

  在八菱科技的二次发行询价中,有37家询价对象参与,共61家配售对象进行了总计73次报价,这73次的平均算术报价为14.16元,但该公司确定的发行价却高达17.11元,高出配售对象平均报价20.83%。而满足17.11元报价的配售对象只有5家,即有56家配售对象的68次报价低于最后确定的发行价。既然大多数询价对象的报价都被排除在了17.11元的发行价之外,既然八菱科技的发行价由5家报高价的询价对象来确定,那“20家以上的询价对象参与报价”的规定又有何意义呢?由5家询价机构来决定广大投资者的命运,是对市场化发股的强暴,八菱科技网下询价的伪市场化面目昭然若揭。

  证监会副主席刘新华日前表示,证监会将进一步强化新股发行中的市场约束。如何强化市场约束?具体到询价环节,笔者认为应该是:最终确定的新股发行价不应脱离询价机构的报价,按有效报价的平均价格来确定,同时入围的询价机构不得少于20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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