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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证交会加强对借壳上市的监管

发布时间:2011年11月10日 12:44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新华网 | 手机看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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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华网华盛顿11月9日电(记者 王宗凯 阳建)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9日表示,证交会已批准美国三家主要证券交易市场提高借壳上市门槛的新规定,以加强对外国公司通过反向收购在美国上市的监管。

  根据纳斯达克证券市场、纽约证券交易所和美国证券交易所的新规定,试图通过反向收购在这三家交易市场上市的公司必须满足以下两个条件,一是在反向收购以后必须经历一年的“成熟期”,即在美国场外交易市场或其他受监管的美国或外国证券交易所交易满一年,同时向美国证交会提交所需报告,包括经审计的财务报表;二是在提交上市申请和交易市场批准其上市之前的60个交易日内,至少有30个交易日股价不得低于规定的某一价位。

  新规定同时也提出两个豁免条件,要么上市时有大量公司认购承诺,要么在反向收购之后已向美国证交会提交至少四年经审计的年报。

  美国证交会主席玛丽·夏皮罗说,加强对借壳上市的监管将更好地保护投资者权益。

  反向收购即所谓的借壳上市,即非上市公司通过收购一家上市公司的股份控制该公司,再由后者反向收购前者的资产和业务使之成为后者的子公司。由于原非上市公司的股东一般可以获得大部分上市公司的控股权,从而令原非上市公司间接达到上市的目的。

  反向收购是公司上市的一种合法形式,但与直接上市的首次公开募股相比,反向收购的审核程序和要求较为宽松,费用也相对较低。因此,近来有越来越多的企业选择通过反向收购上市。今年在美上市的一些中国概念股接连爆出财务造假、违规操作等消息,其中很大一部分就是来自通过反向收购上市的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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