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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民间借贷监管 依法处置相关责任方

发布时间:2011年11月10日 16:48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东方财富网 | 手机看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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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来,有关高利贷的报道频频见诸各大媒体,在著名的资本聚集地,高利贷更是成为了全国各地舆论关注的焦点,在短短9个月内有228个老板跑路,其中很大一部分是因为高利贷导致资金链断裂而最终逃跑的。民间借贷在中国古已有之,但近一年来非法借贷愈演愈烈,这固然是与目前欧债问题深化所带来的整体世界经济不景气有关,但更多的是与过去数年来投机心态的盛行有关。当下的社会充斥着赚快钱的冲动,很多从事传统制造业的都纷纷进入投资和房地产等行业,这些行业往往过度依赖杠杆,这导致了高利贷的盛行。


  为此,本期财富观察请来了中国人民大学财政金融学院副院长赵锡军教授来谈谈高利贷与欧债的问题。

  赵锡军认为欧债问题仍将深化,市场的不确定性非常高,欧元区未来的前景也难料,因此整体对欧洲经济不看好。接着,赵锡军重点分析了目前民间借贷的问题。他认为,目前的民间借贷之所以产生如此之多的问题,主要是因为目前的监管不到位,对民间借贷严格按照法律法规来监管。赵锡军认为政府不应该干预民间借贷,对违法者应该追究其责任,对由非法借贷所引发的社会问题则应有政府提供救济。


  至于高利贷发生的原因,赵锡军认为是由经济发展太快、民众防范意识比较薄弱和资本涌向投机性行业所致。为此,他提出民间借贷应该疏堵结合,一方面明确民间自由放贷权力,来堵住地下钱庄的非法资金渠道,使民间资本更好地为中小企业服务。另一方面还可实现政府对民间金融活动的有效调控和监管,保障借贷双方合法权益。


  加强民间借贷监管 依法处置高利贷相关责任方


  东方财富网:你如何来看待国内的民间借贷的问题,面对目前愈演愈烈的高利贷问题该如何解决?


  赵锡军:民间借贷是一个长期存在的现象,历朝历代基本上都有民间借贷,只不过现在温州地区面临的问题和参与的当事方越来越多,涉及的资金金额也越来越大了,同时对正规金融机构的体系能产生一定的压力了。在这种情况下,我个人觉得我们现在所面临的挑战分为两部分,一是要对民间借贷要有一个法律法规的约束,同时要有一个相应的监管。现在很多机构仅在工商部门登记就去从事民间借贷,或者说有些机构做一个网站就开始做中介业务了。这种只是在工商部门登记,没有获得金融许可的机构也能从事民间借贷只能说是没有法律法规去约束。另外,对于自然人之间的借贷,我们有法律法规,但是当事人在参与借贷的过程中,并没有按照国家的法律法规来办事情,比如相关法规对利率水平有着严格的规定,很多人并不遵守就变成了高利贷。所以这些都是有法律法规来约束的,但没有按照法律来执行,这就是要引导和规范这些民间借贷怎么按照法律去行事。第二,如何善后的问题,如果是出现了违规和违法的现象,我们要进行调查,弄清楚谁是当事人,谁是受害者,谁是没有按法律来办事的,如何来追究违法者的责任,来追回资金,弥补受害者的损失等善后事宜都要处理好,避免激化矛盾。


  东方财富网:你认为政府是否应该向相关非法借贷的企业和机构提供救助?


  赵锡军:首先,参与民间借贷的自然人或者商业性机构都是是为了自己的利益借贷,不是为了大众公共的利益。因为,他一借贷以后,获得的利息是归个人所有的,所获取的利润和收益也是归当事人所有的。这些中小企业在借贷为自己谋利,但是对那些为其公司打工的工人来说,政府还是应该提供救济的。因此,我的意思并不是说政府完全不去干预,而是政府不应该去为民间借贷的亏损负责,但是对于那些由于企业破产所引起的问题,比如工人失业等,政府还是有责任去干预的。民间借贷是一个市场行为,就业是政府要支持的行为,所以这里一定要分清楚。所以政府的善后工作更多的是由民间借贷所引起的社会问题。


  东方财富网:对于那些违法借贷所产生问题的企业或者个人,政府是否应该追究其责任,还是为了解决问题,就对其从轻处理?


  赵锡军:不按照法律法规去做肯定是违法的,因为违法所承担的损失就要自己去负责了,但是违法所造成的别人的损失则需要违法者来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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