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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12日,在辽宁抚顺召开的“2011沈阳经济区书记市长联席会议”上,省有关部门分别与沈阳经济区八城市市长签署沈阳经济区一体化合作发展框架协议,明确了八城市在教育、社保、交通、卫生、金融、检验检疫等方面的合作协议,进一步打破行政壁垒,整合和优化配置资源。沈阳经济区八城市一体化进程加速。
沈阳经济区是我国最重要的老工业基地之一,以沈阳为中心,包括沈阳、鞍山、抚顺、本溪、营口、阜新、辽阳、铁岭8个省辖市。区域面积7.5万平方公里,总人口2359万人,占辽宁省的55.6%。2003年始,在中央实施东北振兴战略的推动下,沈阳经济区八城市建立了高层合作协调机制。今年9月,沈阳经济区新型工业化综合配套改革试验总体方案,正式获国务院批准。辽宁省省长陈政高说,国务院对总体方案的批复,标志着沈阳经济区改革发展进入一个全新的阶段,今后要加快一体化、同城化进程,全面推进新型工业化综合配套改革和体制机制创新,到2020年使其成为东北亚地区重要的经济中心。
此前,沈阳经济区内8城市,已就一体化、同城化,进行了一系列探索:沈阳、抚顺、铁岭统一电话区号,建设沈阳至周边七城市1小时交通圈,鞍山等六城市医疗保险“一卡通”,经济区八城市住房公积金可以跨地区使用,等等。
在此基础上,根据这次签署的协议,在教育方面,沈阳经济区将选取12所学校从2012年起试行跨市招生;组建装备制造、医药化工、信息技术、交通运输等6个覆盖沈阳经济区重点发展产业的职业教育职教集团。就业方面,沈阳经济区将搭建统一共享的就业信息发布平台,将经济区内各市的岗位信息进行汇总和分类,建立经济区就业岗位信息动态资源库。医疗方面,将扩大医疗保险“一卡通”覆盖范围,建立规范、完整的医疗保险异地就医体系,加强基本医疗保险管理,形成适用于经济区的统一业务流程和管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