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视网|中国网络电视台|网站地图
客服设为首页
登录

中国网络电视台 > 经济台 > 财经资讯 >

1100亿元小微企业金融债获批 破解融资难再添新途径

发布时间:2011年11月15日 12:04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新华日报 | 手机看视频


评分
意见反馈 意见反馈 顶 踩 收藏 收藏
channelId 1 1 1

  民生银行、浦发银行、兴业银行等3家银行近日获银监会批准,可发行专项用于发放小微企业贷款的人民币债券额度分别为不超过500亿元、300亿元和300亿元,共1100亿元,募集资金须专项用于小微企业贷款。其对应的单户500万元(含)以下小微企业贷款,将不计入存贷比考核,从而增加银行为小微企业服务的积极性。

  此举将使小微企业迎来“及时雨”。中央财经大学金融学教授郭田勇说,在小微企业融资难成为全国关注热点的今天,小微企业将得到1100亿元信贷额度,说它是“及时雨”并不为过,它将在一定程度上改善小微企业融资环境。

  业内相关人士表示,今年年底到明年春节前这段时期,是小微企业产销旺季,企业资金需求量大,相关银行也会愿意在年底之前正式发行该项金融债,以及时补充小微企业贷款额度。

  业内专家表示,在当前银行体系内流动性日益紧张、吸储压力加大的情况下,发行小微企业专项金融债,一方面可以增加银行小微企业信贷资金额度,另一方面还可以享受存贷比考核上的放松政策,商业银行因而有较高的意愿申请发行。三家银行均表示,金融债所募集资金将全部用于小微企业贷款发放。

  不过,在年底之前整体资金成本还是偏高,发行金融债的成本也不会太低。作为银行额外的小微企业贷款资金来源,一些市场人士表示,后续监管必须到位。如果后续监管措施不到位,银行在发行成本较高的情况下,或将募集的资金挪作他用。现在这方面的监管措施还未出台,需加快研究制定一套动态持续性的监管跟踪机制,使小微企业专项金融债做到“专款专用”。

  “小微企业专项金融债不是一笔‘救济金’,商业银行会按照市场原则来操作。”金融专家赵庆明说,“后续监管政策必须到位,同时也得尊重市场规律,不应过分压缩银行的利润空间。”

  据了解,该金融债发行相关事项还需经过中国人民银行批准。据悉,杭州银行、深圳发展银行等均已申请金融债。本报综合

热词:

  • 小微
  • 金融债
  • 企业贷款
  • 企业融资难
  • 及时雨
  • 企业服务
  • 企业资金
  • 存贷比
  • 新途径
  • 民生银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