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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出台财税新政 为小微型企业减负

发布时间:2011年11月17日 19:24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中国新闻网  | 手机看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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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新社北京11月17日电(记者 俞岚)中国决定在未来三年免征小型微型企业的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以切实减轻这些企业的负担。

  这是中国当局为促进小微型企业发展出台的最新政策。国务院总理温家宝上个月主持召开了国务院常务会议,研究确定支持小微型企业发展的金融、财税政策措施。随后,一系列扶持政策细化方案陆续出台。不久前,金融监管部门就商业银行进一步改进对小型微型企业的金融服务下发了通知。

  此次财政部会同国家发改委联合印发通知,决定从2012年1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对小型微型企业免征管理类、登记类、证照类行政事业性收费,具体包括有企业注册登记费、税务发票工本费、海关监管手续费、货物原产地证明书费、农机监理费等22项收费。

  虽然小微型企业提供了大量的就业机会,对中国经济发展贡献良多,但其生存境况堪忧。一些小型微型企业经营困难,融资难和税费负担偏重等问题突出。

  为了防止有政策不执行或执行不力,官方在此次通知中特别强调说,对不按规定落实免征行政事业性收费政策的部门和单位,要给予处罚,并追究责任人员的行政责任。(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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