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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网南京11月19日电(周国洪 张健)近日,江苏省南京市正式启动农村地区居民分时电价试点工作,江苏分步实施农村居民分时电价工作正式启动。
据介绍,包括江苏省13个省辖市市郊以及12个撤县并区地区的首批试点,将分期分批陆续完成农村地区所有居民户分时电能表的换装工作。当地农村居民将按照先试点后推广、分期分批推进的原则,逐步安装分时电表,享受夜间低谷时段的优惠电价。
农村分时电表的申请业务开通后,农村居民用户和已经开通分时电表的城镇居民一样,享受分时电价。根据国家政策,本次实施农村居民峰谷分时电价标准及时段划分与城镇居民完全一致,高峰时段为早8时至晚21时,电价为0.5583元/千瓦时;低谷时段为晚21时至次日8时,电价为0.3583元/千瓦时。
据了解,江苏将逐步在全省范围内,在有条件的县郊、农村推广分时电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