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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当地时间11月21日,做空机构浑水研究(M uddyW aters,以下简称“浑水”)发布公告质疑分众传媒相关营收数据,称其“欺骗性地夸大了”公司在广告网络中的液晶广告屏幕数量,将数量虚增了50%,并给予分众传媒“强烈卖出”评级。
受此影响,分众传媒股价周一(美国时间)大幅下挫,盘中一度放量暴跌超5 0%,最终收报于每股15.43美元,下跌10.07美元,跌幅高达39.49%,股价创下公司自2009年9月以来新低。
由于在美国没有办事机构,因此截至发稿时,分众传媒尚未在美国公开对浑水的质疑发表评论。不过,分众传媒C E O江南春在第一时间通过新浪微博发表评论称,“做空的人放谣言以图利”,“分众对Q 4业绩预测充满信心,正如我在Q 3财报中所说中国未来广告需求依旧强劲。再放谣言也改变不了这个事实”;他同时还表示,做空机构“应该得到法律惩处”。
对此,有分析人士向《经济参考报》记者表示,近期时至美国市场三季报披露期,大批中概股公司将陆续披露第三季度财报。这对浑水这样的机构而言,是绝好的做空盈利机会。所以,未来一段时间内一些做空机构可能借机再度唱空中国概念股。
北京市盛峰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于国富认为,中国市场相对神秘,具有做空的基础;语言差异,使信息不对称;被做空公司在上市之前有众多投行扶持,一旦上市完成,专业投行退出,公司管理层对于资本运作并不熟悉。这些因素导致中国概念股公司成为部分做空机构的最佳选择。
于国富同时建议,中国概念股在面对遭猎杀局面时不用抱怨,而应仔细研究做空机构的报告,指出其中的明显错误;另外,应聘请专业的美国证券律师,针对性采取法律措施,该起诉起诉,该投诉投诉。
美国投资机构C olum biaC apital投资经理张超表示,中概股公司应该积极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由于中美两国的商业文化不同,国内企业在维护自身利益时,往往不会选择法律诉讼的手段。加之跨国诉讼成本高昂,使得很多中国概念股公司遭遇‘恶意做空’时,选择了息事宁人。但这样做却会使做空机构和美国投资者认为中国概念股公司存在问题。所以,中国概念股公司应该学着使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张超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