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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华财讯]目前的煤电联动机制对于电厂电价的形成严重落后与市场步伐,使得电厂在市场征伐过程中处于极不利地位。综合国内情况,以可持续发展为根本出发点,双轨阶梯式定价或为将来改革方向。
近日山西多家电厂负责人集体赴京,代表山西部分电厂向国家相关部门提出了调高电价的建议。据了解,虽然山西是一个年产煤超过8亿吨的煤炭大省,但令人尴尬的是,山西省目前已经是全国发电企业亏损最严重的省份。其中南部地区更是“受灾严重”,区内13家火电企业今年1至10月累计亏损达32.89亿,平均资产负债率111%,10家企业资不抵债。
对于一般读者来说,出现这种情况一定会让您感到非常惊讶。“自家”产的煤还不顾着“自家人”么?山西的电厂背靠着这么大一个先天优势,怎么反而成了全国亏损最严重的呢?是不是电厂的经营出现了问题?
其实这跟我们的国情有点关系。在国内,目前煤炭是市场化定价,价格受供需影响,变动灵活;而电价的定价权却由于种种原因迟迟未能下放,电价有相关部门主导,价格变动往往较慢。这就造成,当煤炭价格因为人力成本上升等因素而走高时,因为新的电价形成要经历相关部门的调查论证,煤和电的价格形成之间便出现了一个时间差。
而市场是不会考虑电厂存在的这个“时间差”问题的,煤价该怎么变动就怎么变动,只受买卖双方供需和自身成本的影响。再者,由于电价是由政府主导的,而政府作为整个社会的管理者,就不得不更多的“注意”电价调升对民生问题的影响。因此,便出现了“煤涨电不涨”,电厂亏本经营,负债生产的局面。而山西煤炭外运通道建设相对先进,当地煤炭企业往往会将煤炭销往电价更高的省份,于是便出现了篇首所提的这种怪现象。
煤电联动不是长久之策 解决问题需重塑定价机制
按照目前国内的规定,以不少于6个月为一个煤电价格联动周期,若周期内平均煤价较前一个周期变化幅度达到或超过5%,便将相应调整电价。这种定价机制最小周期长达6个月,因为存在前文所述的煤电价格时间差问题,显然是不很合理的,电厂根本无法适应煤炭价格的市场波动,在利益的攻防战中束手束脚,“受伤挨雷”不可避免。
手心手背都是肉,既然国家能放开煤炭的定价权,让其随市场自由浮动,为什么就不能让电企享受类似的待遇呢?只要做好相应的制度设计,放权之后的问题其实并不可怕,也不值得过分担忧。
就拿大家都很关心的电价对通胀的影响来说吧,在我国,工业用电是不计入CPI指数的,而居民用电占整个社会用电总量的比例只有区区12.5%左右。影响CPI的,主要还是食品占了大头,只有居住价格和电价有直接关系,但居住价格也仅占CPI比重的约10%,这其中房租又是居住价格的主要组成部分。因此,上调电价不会导致通胀预期加剧。
目前的状况,调高电价之势已经甚为迫切。非要等到电厂都破产了,那时候再去放“马后炮”将悔之晚矣,而且也将面临更多的社会问题,如电厂员工再就业等等。
综合国内情况,笔者建议,率先调高工业用电价格,居民用电则以不调或者微调为佳。同时为提倡节约用电起见,也为了使得具有规模效应的大企业承担更多的社会责任,应在全社会范围内实行阶梯电价制度,用的电量越多,电价梯度越高,也要相应承担更多的费用。以民用和工业双轨式阶梯电价取代目前落后的煤电联动定价机制!
(贾运可 撰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