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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解决“市场煤”、“计划电”体制性的矛盾,一方面要解决煤炭因市场化带来的成本增长问题;另一方面要理顺发电、输电、配电企业之间的利益关系,建立起合理的阶梯电价市场。
10月29日,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再发警告,10个省份的火电企业出现全面亏损,各地上网电价较低的火电企业亏损情况更加严重。其中,中部六省、山东火电继续全部亏损,并且,东北三省火电企业新加入了亏损大军。
由此看来,电企亏损恐成常态。当前,我国70%的电力依然依靠火力发电,而在火电企业的成本中,煤炭成本又占到总成本的70%。尽管我国已经加快能源结构调整,发展新型能源,但是到2020年,我国的火电占比仍然保持在60%左右。而近几年,随着 “市场煤”、“计划电”的体制性矛盾日益加深,国内电力企业越来越难以承受煤价频繁上涨带来的刚性成本增加。未来十年,我国电力仍将倚重煤炭资源。如果当前煤电成本传导价格机制的改革仍没有重大突破的话,那么在未来5~10年里,因煤价大幅波动造成电力企业亏损的现象将难以改观,特别是每年的用电高峰时期,用煤需求量大,煤价上涨快,对于电力企业而言,发电量越多,亏损越大。
近几年,随着煤炭价格的频繁波动,电力行业亏损情况越来越严重。然而,在“市场煤、计划电”两座大山面前,相关部门也仿佛束手无策。我们知道,电力改革的核心问题和最大障碍就是电价改革。没有合理的电价机制,电力体制改革就无法继续推进,电力企业的发展将难以为继。近几年,相关部门也多次尝试试点改革,但每当触及价格改革的时候,就牵动煤炭生产企业、煤炭运输环节、发电企业、电网企业等多方的经济利益,从而使得改革步伐举步维艰。
不难看出,电价改革滞后的根源在于没有理顺煤、电等多方企业利益的关系。除此之外,由于电价改革对经济影响很大,受制于通胀、节能减排等方面,因此,相关部门在制定政策时往往也举棋不定。
“十二五”期间,电价改革进入攻坚阶段,其是否成功,不仅关乎火电企业能否脱贫解困,也关乎未来中国电力能源市场化推进及结构转型能否成功。再过两年,风能、核能、光伏产业都将陆续并网发电,如果多种形式的能源电力形成合理电价成本传导机制,将极大地推动我国能源结构调整,并促进新型能源产业的健康发展。
笔者认为,要解决“市场煤”、“计划电”体制性的矛盾,不能单纯依靠电力企业的改革来实现,一定要将煤炭、电力两大行业都纳入到电价改革的框架中来。为了保证煤电的良性联动,一方面要着手解决煤炭因市场化带来的成本增长问题;另一方面要理顺发电、输电、配电企业之间的利益关系,同时在销售终端建立起公平合理的阶梯电价市场。
在煤炭环节上,应建立煤电价格非正常波动干预机制,同时采取多种配套政策措施稳定煤价,抑制煤电价格的不合理的大幅波动;加强煤电企业直接对接,减少中间利益环节;改革铁路运力分配方式,建立全国统一的煤电交易市场,建立煤炭价格信息系统及指标体系。
在电价方面,我们可以参考美日经验,上网电价与销售电价分为基价和燃料调整费用两部分。基价部分由政府统一核定,而上网电价的燃料费用实行浮动。销售电价的燃料调整费用与发电企业的燃料调整费用实行联动,因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煤炭价格大幅变动,所带来的成本主要由燃料调整费体现,这部分形成的成本,可以由消费者和电力、电网企业共同承担。宋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