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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税调整后广州个体户每月少缴100多元

发布时间:2011年11月26日 11:04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广州日报 | 手机看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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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年以来国家出台了多项税收优惠政策,个体户和小型微利企业都从中受惠。昨日,在广州地税举办的小型微利企业税收法律风险讲坛上,有个体户告诉记者,个税调整后每个月可少纳100多元的税款。而个税减免后营业税也将减免,若营业税起征点提高到月营业额的20000元,那么她原本缴纳的500多元营业税及附加也不用缴纳了。

  劳贞波经营着一家春林苑饮食店,她告诉记者,她的饮食店属于核定征收的个体户,个税调整后,核定征收个体户的生产经营所得个税代征率从2.8%调低到1.5%,所以劳贞波的个税可以少纳117元。

  “我们属于小型微利企业,享受企业所得税减免,每年减了1500元的税”,广州科技开发总公司财务部部长黄家亮就说,小型微利企业可以减按20%纳企业所得税,就是减了5%的税,而今年开始,应纳税所得额低于3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还可以按一半的来纳企业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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